(一)护照
护照是一国政府依法颁发给本国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以便持证人及时取得国外主管当局和本国外交代表机关的协助和保护。
凡出国人员必须持有效护照,备有关当局查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我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1.外交护照
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2.公务护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3.普通护照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www.xing528.com)
(二)签证
签证是主权国家官方机构发给本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入出该国国境或外国人在该国国内停留、居住的许可证明。签证一般均做在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上。
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身份和所持护照的种类,中国政府分别签发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来华外国旅游者的签证属于普通签证。
(三)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护照的替代证件,旅行证只颁发给具有中国国籍者。旅行证是重要的身份证件,持有人应妥善保管。
旅行证分1年一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两种。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毁损不能使用等情形,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四)出入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是入出中国国(边)境的通行证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这种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一次有效的,在出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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