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物的概念
文物,是指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有形或无形遗产的总称。
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范围
文物是国家宝贵财富,在人文旅游资源中占有重要地位。依据《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下列文物受国家法律保护: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和石刻、壁画。如洛阳的古墓博物馆、敦煌的莫高窟等,都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也是著名的旅游胜地。(www.xing528.com)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如上海党的“一大”旧址、韶山毛泽东故居等,也是国内外旅游者参观游览向往之处。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如唐代的低温釉陶、宋代的菱花镜等,都是我国古代文化的艺术瑰宝,也是旅游者喜爱观赏的艺术珍品。
(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如中国革命博物馆展出的“五四运动”的照片、旗帜和传单等,这些文物不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也是具有极高旅游价值的旅游吸引物。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如庐山白鹿洞书院、景德镇的古窑作坊群等,都是闻名遐迩的旅游景点。
此外,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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