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客客票的规定
1.持有效客票乘车。所谓“有效车票”,是指铁路车站出售的,有规定的乘车期限、上下车站和票面指定的乘车车次的车票。对于无票乘车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2.儿童票优惠。承运人一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乘火车上学的学生和承运人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除外)。随同成人旅行身高1.2米~1.5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3.学生票、伤残军人票半价。学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伤残军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或《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享受半价软座、硬座客票和附加票。
4.站台票当日使用有效。到站台上迎送旅客的人员应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对经常进站接送旅客的单位,车站可根据需要发售定期站台票。
5.团体票优先安排。20人以上乘车日期、车次、到站、座别相同的旅客可作为团体旅客,承运人应优先安排;如填发代用票时除代用票持票本人外,每人另发一张团体旅客票。
6.退票规定。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以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
(二)旅客乘车条件的规定
1.旅客须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站。旅客如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于中途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票价不退。旅客如在列车中途停车站下车,卧铺票即行失效。中途换车和中途下车旅客继续旅行时,应先行到车站办理车票签证手续。
2.旅客在乘车途中客票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自有效期终了站或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
3.乘坐卧铺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以前交换。如在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另行出售。
4.对于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危及他人安全的旅客,站、车可以不予运送,已购车票按旅客退票的有关规定处理。(www.xing528.com)
(三)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对于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无票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核收手续费,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的,按无票处理。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的,只补收至前方停车站的车票。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位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5.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
6.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只补收儿童票。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确因时间来不及买票的,经车站或列车长同意上车的旅客,应补收旅客所乘列车自乘车站起至下车站止的票款。
7.旅客未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含错后乘车2小时内的),但乘坐票价相同的列车时,列车换发代用票,超过2小时均按失效处理。
8.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中途换乘或中途下车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补剪补签只核收手续费,但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再收补剪补签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