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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交通运输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旅游法规》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旅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二)旅游交通运输中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运人的权利依据规定收取运输费用的权利;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承运人的过错造成旅客自带物品毁坏、灭失,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游交通运输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旅游法规》

(一)旅游交通运输中旅客的权利和义务

1.旅客的权利

(1)依据有效客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客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旅行安全;

(3)对运送期间发生的身体损害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4)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损失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2.旅客的义务

(1)旅客、托运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2)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承运,接受承运人对所持客票、行李票的查验;

旅客无票承运、超程承运、越级承运或者持失效客票承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时,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3)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规定的限量携带行李物品;

超过规定限量携带行李物品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4)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旅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二)旅游交通运输中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www.xing528.com)

(1)依据规定收取运输费用的权利;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2)对旅客所持客票、行李票进行查验的权利;

(3)对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行李、物品有进行安全检查的权利;

承运人有权要求旅客遵守国家法令和有关的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运输安全。

(4)对损害他人利益和交通工具设备、备品等行为有权制止,消除危险和要求赔偿。

2.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旅客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路线运输旅客,保障正点到达;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线路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延迟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其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3)提供良好的旅行服务;

承运人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和服务设施,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4)保障旅客和货物的运输安全。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承运人的过错造成旅客自带物品毁坏、灭失,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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