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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发生的权益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这是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发生的权益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三个方面:

1.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2.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与经营者之间的监督管理与被监督管理关系;

3.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与消费者之间的保护与被保护、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对消费领域的经济关系进行全面调整的法律。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www.xing528.com)

1.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这是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意愿,建立交易关系亦应真正出于消费者意愿;平等原则,这是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指交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得恃强凌弱;公平原则,指双方的交易符合等价交换这一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和社会商业道德规范的精神;诚实信用原则,指双方在交易中应善意、实事求是、恪守信用。

2.国家保护原则

国家保护原则是指由国家对消费者提供法律保护,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原则。其内容是:国家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法律;有关国家机关负责对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国家司法机关采取迅速、便捷的方式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利益;国家设立专门的保护消费者的组织机构,专门从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3.社会保护原则

社会保护原则是指即除了国家对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之外,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机制,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据此,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媒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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