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及教育之前,由于没有真正的课程,也就没有真正的课程表,与之相当的概念就是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普及教育之后,人们开始关注大规模地接受强迫教育的儿童,有计划地为儿童安排最有价值的教育机会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于是,就出现了现代意义的“课程”。这样,客观上要求有比较正式的学校课程计划,其中非常重要的计划就是为学生制定一张合适的课程表。
“课程表”一词至今也没有统一的规定,不过,从语用的角度来看,它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学校或更高一级教育机构制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即用表格的形式列出学校设置的教学科目、各科教学的起止学年或学期、各科每周教学时数等;二是周/日课表,即学校根据上级颁发的课程/教学计划而制定的每学期各班级上课时间表。表中规定一周内各班级每天上课的科目、每次上课的起讫时间、每日学习的课时数以及课外活动、生产劳动、团体活动的具体时间。[1]学生根据学校总课表的规定和自己选择的课程,可以编制出在一周内的课程安排,通常称之为“课程表”。鉴于我国目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政策,本文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第二层含义。
关于第一张课程表产生于哪一个国家或哪一所学校,可能难以完全考证。据文献记载,世界上最早的学校教学计划(已有课程表的意义)是1538年德国教育学家、斯特拉斯堡市一所文科中学的校长斯图尔谟(JohnSturm,1507-—1589)为该校制定的。[2]
最早系统讨论学校教育制度的教育家是捷克的夸美纽斯。他在1632年出版的《大教学论》中就已经规划过学生的课程表。具体论述摘录如下:
(1)一切公立学校必须同时开学,同时放假(倘若学校在秋季开学,不在春季开学,那就最适合我们的方法了),以便每一班的功课可以每年告一结束,并使全体学生(才智缺乏的除外)可以同时达到一定的标准,同时升到下一班去。[3]
(2)学科的划分要使每年、每月、每周、每日,甚至每小时都有一定的工作,因为这样就会使计划好的一切工作易于完成。[4]
(3)每天上课不可超过四次,其中两次在上:午,两次在下午。其余时间从事家务或娱乐。上午应当专门用来练习智性与记忆,下午应当练习手与声音。下午不应当再做新的功课,但是上午做过的功课应当加以复习。[5]
(4)各个班级的一切功课都应该仔细分成阶段,务必使先学的能为后学的开辟道路,指出途径。时间应该仔细划分,务必使每年、每月、每日、每时,都有一定的工作。时间与学科的划分应该严格遵守,务必使无所省略或颠倒。[6]
他的这一思想对德国的教育也产生了影响。1642年德国哥达中学颁布的“学校法(school code)”规定,每学年上课10个月,每天上课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4时,星期三及星期六下午休息。[7]
到了19世纪初,第一位探索教育学理论体系的德国教育学家赫尔巴特也曾专门论述过教学方案和教学计划。他说:
(1)在拟定教学方案之前,教育者首先得对这里指出的思想范围深思熟虑,把他的全部知识置于其中,并对学生的需要作充分的研究。
(2)在一种严格教学的一切外部条件中头等重要和绝对必要的是,每天为同一种课业安排一课时!
(3)我承认,我对国家接管教学事宜(仿佛她可以把教育委之于政府和督察机构,从而能够达到一切目的)并不真正感到高兴,实际上只有通过他们的自由活动才能有所创造,只有通过他们的榜样才能推广。[8]
(4)教学不允许超过条件所能忍受的时间,以使青少年能保持他们精神焕发的状态。
(5)对于每一所学校来说迫切需要的是,不仅仅设置一个具有宽敞的休息场所,而且要有一个提供休息的自由活动场地;迫切需要在每一节课后安排一次课间休息;在头两节课后允许学生户外活动一次;如果有第四节课的话,在第三节课应再允许学生作一次户外活动。更加迫切的是不要让布置的家庭作业去剥夺学生必要的休息时间。
(6)属于教学的时间是不应当分散开来的。一周两课时教这些,两课时教那些,每次与下一次隔开两三天,这种做法是过去根深蒂固的陋习,这样不可能形成讲授的连贯性。
(7)教学计划应当从头至尾都均衡地考虑兴趣的所有主要类型。[9]
尽管这两位教育学家对课程表的论述比较具体,但是学校在编制课程表时,还是有很大的灵活的空间,以致各个学校所编制的课程表差异很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德国在魏玛共和国之前就产生了世界第一个由政府颁布的、统一的课程计划(1872年),这一计划规定了学校教室的装备和为教学置办的教学用品,以及教学科目及其课时的分配。[10]于是,由国家颁布课程/教学计划、学校具体制定日课表的课程政策业已形成,许多国家延续至今。不过,各国之间由于教育传统的差异,在课程表的弹性方面也存在程度上的差异,如国家或地方教育当局的课程计划非常具体或刚性很强,学校的课程弹性就比较小,反之,如国家或地方教育当局的课程计划比较粗略或软性很强,学校的课程弹性就相对大些。
那么,学校如何制定课程表呢?或者说在制定课程表时它应该考虑哪些因素呢?我们可以从这两位教育学家对有关课程计划/课程表的论述中发现,在编制课程表时,涉及的因素有很多,归纳起来,有这样一些方面:
为了适应普及教育的需要,课程计划/课程表应相对统一;
要把学科内容按时间进行划分;
要考虑学生的大脑活动周期,上午安排上课,下午安排活动;(www.xing528.com)
课程计划/课程表必须受某种正确的教育思想的支配;
处理好学科教学与自由活动的关系;
处理好学科的家庭作业与学生的休息时间的关系;
每周的科目不宜过多,每天的时间不宜分得太细;
要考虑到学生的多方面兴趣。
夸美纽斯和赫尔巴特关于学校课程计划的论述,对于当时欧洲各国的学校影响很大。19世纪末,欧洲一些国家在进步主义教育运动影响下开办了一些“新学校”。如英国最著名的一所活动学校,是雷迪(1858—1932)于1889年在英国德比郡的艾博茨霍姆创办的。它是一所只招11岁到18岁男孩的中等学校,旨在提供完全现代的、理性的全面教育,以适应社会的“指导阶级”的需要。学校的课程分五大部分:(1)体力和手工活动;(2)艺术和富于想像的活动;(3)文字和智力活动;(4)社会教育;(5)道德和宗教教育。学校每日活动的安排如下:[11]
6∶55 起床(夏季6∶00起床,6∶30早操)
7∶30 礼拜
8∶30—10∶45 上学(8∶30—9∶15第一节,男孩在队长带领下检查校园中每个地窖)
10∶45—11∶15 便餐,如天晴,脱去上衣,在新鲜空气中锻炼肺部(教怎样深呼吸)
11∶15 上学(夏季如天晴并够暖和,12点唱歌,12∶20在河里洗澡)
13∶00 午餐
13∶30—13∶45 在大讲堂演奏音乐
14∶00—18∶00 绘画、工场、园艺、游戏、徒步或骑自行车远足等等
18∶00 喝茶,之后练小提琴
18∶45—19:30 唱歌(夏季,12点的唱歌省掉)
20∶30 晚餐
20∶40 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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