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们对普通高中任务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升学”与“就业”的双重任务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此亦有多次的规定。1954年1月,教育部召开的全国中学教育会议上正式确定中学教育的“双重任务”是“不仅供应高等学校以足够合格的新生,并且还要供应国家生产建设以足够的具有一定政治觉悟、文化教养和健康体质的新生力量”。1963年3月公布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中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新生。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对中学任务的规定仍然是“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新生”。1996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规定要“有侧重地对学生实施升学预备教育和就业预备教育,为高等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素质较高的劳动后备力量,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奠定基础”。可见,我国对高中教育“双重任务”的规定,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此类规定较为一致的根据在于:一是我国普通高中规模过大,学生人数过多,只能少数人升学而多数人就业,双重任务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要求;二是如果以单一升学任务替代双重任务,势必导致片面追求升学率;三是一旦变普通高中“双重任务”为“单一升学任务”,就必须大量缩减普通高中而以极具实力的职业高中来替补,但这又是我国国情所不及的。
上述观点虽然反映了我们的现实局面,但并非问题的全面,而仅仅是部分侧面。这样说是基于以下几点。第一,系统外的不等于是系统内的。普通高中系统外赋予普通高中的任务,不宜“拿来主义”地直接内化。否则,一些普通高中为了完成向高校输送新生的任务,竭力学术化,随意增删课程内容,加大深度、难度,加大作业量,把普通高中变成大学预备教育、应试教育;另一些学校则为了完成向社会输送合格劳动力的任务,又竭力职业化,追求其学生毕业就可以就业,不同程度地削弱职业道德、人生观和价值观等素质的培养。这两种偏向严重阻碍着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的正常发展。
第二,存在的不等于是合理的。衡量普通高中“双重任务”是否合理,不光要考虑外部要素,还要考虑普通高中的课程体系是否存有满足双重任务的可能。实际的情况是,为了落实已成定论的双重任务,普通高中、家庭和社会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搞重复教育,为高考落榜生办就业培训班和复习班,导致学生的失落情绪和普通高中的低效益,这足以质疑这种做法的合理性。
第三,部分的不等于整体的。双重任务在实际贯彻执行中被为数不少的普通高中学校将向高校输送合格学生简化成自己的全部任务,导致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当然其中有社会、家庭、学生期待效应的影响。虽然教育行政部门一再强调端正普通高中的教育思想,然而全国性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愈演愈烈。尽管这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但“双重任务”的过分突出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
观照普通高中“双重任务”的困境,出现了要么“升学”、要么“就业”两种类型的“单重任务论”。实际结果证明,学校依然盯牢“任务”而教育,在传统的“升学”与“就业”的惯性作用下,其效果并未表现出人们期望的理想状态。高中毕业生不适应社会、教育同社会生活脱节、片面追求升学率等现象依然“故我”。(www.xing528.com)
从根本上说,普通高中与“任务”相关的种种现象有两个主要根源:一是本文第一部分所分析的教育价值取向的偏差,似乎“升学”是实现了人的发展、“就业”是实现了社会发展,其实它们都是围绕着社会发展这一轴心而很少甚至几乎没有真正考虑人的发展这一面;二是混淆了社会对教育的选择功能和教育的育人(本质)功能。高中毕业生在走向上不是升学就是就业,的确是一种自然的走向,也是一种社会选择功能作用的结果,但这不是高中教育本质功能的体现。虽然高中办学质量的好坏、水平的高低,影响其毕业生升学人数的多寡或就业适应性的强弱,但是一所高中有多少学生升学及升入何种高校,有多少学生就业及从事何种职业,这些在更大程度上是由多种社会因素所决定的,而并非一所高中所能决定的。至于新生合格与否,实际上是以高考分数线为准,也不是高中随意制定的。因此,向高校输送合格新生很难作为一项任务完全由普通高中来完成,高中仅能向高校提供可供选择的对象。同样,高中毕业生能否就业是由就业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和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决定的,即使就业训练搞得很好,无就业机会,高中也无能为力。显然,“向社会输送劳动后备力量”的任务单纯要求高中去实现也是困难的。
社会对教育的选择功能与高中的育人功能虽密切相关,但并不是一回事。倒不是说不承认高中生毕业后的这两种去向,也不是反对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的去向做必要的准备,我们的主张是作为育人的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有着与社会相应的更广泛的使命与任务。如果把普通高中办成“升学教育”或“就业教育”,那么必然急功近利,也就必然不仅不能解决升学与就业的矛盾,反而会使矛盾更加复杂、尖锐或激化。因此,需要重新确认、准确理解普通高中现时代的任务。
第一,普通高中客观上存在着一个任务体系。这一体系除包含“升学”和“就业”外,还应包含培养素质、辐射文化、服务社区、开展交流、发展自身等任务。虽然这些任务之间存在着交叉,但并不能以其中的部分来取代整个任务体系。当前,世界上其他国家普通高中的任务也在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如日本的综合选择制高中——在同一校园内设置两所以上的高中,各所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学校的设施设备可以共同利用,教师可以相互交流,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科目,学分可以互换。德国完全中学的高级阶段则由以往的一元制任务模式转向双重文凭制,承认人的差异是客观存在,学生之间有能力差异,普通高中要通过各种努力发挥学生各自的聪明才智。以往理论与政策上对“升学”与“就业”的显化、突出,势必引起实践中对其他任务的淡忘、忽视,从而致使普通高中沦为高一级教育或社会用人单位的附庸而失去了自己的独立品性。当然,必须说明我们的本意不是反对任务之间普遍联系、对立统一的辩证法,但允许任务多样性地相互依存是值得给予充分重视的。
第二,普通高中的基本任务是履行其育人职能。有人说普通高中的一系列任务最终体现在“升学”和“就业”上,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不能把时空上的终点简单地、不加分析地上升为“任务”问题的核心。升学和就业与其他任务相比的终点位置恰恰说明了它们的外生性、延展性,如果以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症状解”为圭臬,那么注定要陷入就问题谈问题、就任务论任务的窠臼。事实上,升学和就业在深刻意义上并非普通高中的终结性、不可分解性的任务,而是在普通高中辐射文化、服务社区、发展自身中培育、提升人的素质基础上完成的任务,应该说是“任务的任务”。在法国,高中“作为共和国的一种机构,只有一种高中,不论是普通、技术还是职业高中,都是一样的高中,没有优劣之分”。[3]法国高中的首要任务是牢固知识的掌握,进行普通、技术和职业文化的教育,开展建立在共和国观念基础之上的公民资格教育。普通高中的众多任务是分层次的,其中培育人的素质是居于核心的位置的,正是它使普通高中成为一种高级中等教育机构而不是升学助考班或就业培训所,也正是它使普通高中的其他任务得以实现,这一道理是不言自明的;而辐射文化、服务社区、开展交流、发展自身等是内在的基本任务,升学和就业则是外在的直接任务。可见,正如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论及高中教育时,要求“在确保‘两基’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特别强调“为初中毕业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4]普通高中牢牢把握育人职能并以此为基本任务,是真正完成其使命的理性选择。
第三,普通高中的任务是发展变化的。“培育人的素质”这一任务毕竟是抽象的、普遍的,在我国的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或不同地区的不同时间会有具体化、特色化的任务形态。如香港最近规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一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二为学生将来升学和就业做准备。这些细化的任务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着变化,而且强烈地表现在培养目标的确定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