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第一卷中,在提出剩余价值是怎样产生的时候,他有两个假定:
第一,商品按照它的价值买卖或顺利地实现价值;
第二,所实现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都由一种资本家,即产业资本家所占有(在第一卷中,我们所看到的只有一种资本家,即产业资本家)。
现在讲第一个假定:商品按照它的价值买卖或顺利地实现价值。商品的价值量大小,要看生产它时花费了多少劳动。但是,商品的价值能否实现,到了市场上能不能卖掉,是没有保证的。商品到了市场上,如果需要得多,它的价格就高一些;需要得少,它的价格就低一些;没人需要,就根本卖不出去,它的价值就不能实现。因此,商品不一定按照它的价值出卖,按照它的价值出卖的事是很少的,它的价格要受到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影响。(www.xing528.com)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就生产了剩余价值,资本家就榨取了剩余价值。商品卖得出去是榨取了剩余价值,卖不出去还是榨取了剩余价值。就资本家全体来看,商品卖价高了,剩余价值没有增多,卖价低了,剩余价值没有减少,卖不出去,并不是没有剩余价值。总之,不能把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商品价值能否实现混在一块,否则,剩余价值就搞不清楚了。所以,马克思在提出剩余价值是怎样产生的时候,他假定商品都是按照它的价值出卖的,假定商品包含多少剩余价值,就实现多少剩余价值。
现在讲第二个假定:所实现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都由一种资本家,即产业资本家所占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里只讲到一种资本家,就是产业资本家。工业资本家和农业资本家,都叫产业资本家。另外,还有商业资本家、银行资本家、高利贷资本家等等,这几种资本家在第二卷、第三卷会讲到。马克思在第一卷里假定,剩余价值由总的一种资本家榨取。这是一个最深刻、最有效的方法。我们首先肯定,资本家是榨取了工人的剩余价值,但由产业资本家作代表来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榨取以后怎样分赃是后面的事情。资本家之间要互相竞争、互相排挤那是第二步的事情。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的是整个资本家阶级榨取了工人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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