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主义流派众多,涉猎领域广泛,其中影响较广的分别是深层生态学、社会生态学、生态女性主义和生物区域主义。
(一)倡导“生物中心主义平等”的深层生态学
深层生态学(Deep Ecology)又称“深生态学”或“生态智慧”,是当代西方生态主义思潮中最重要的流派。作为一种最具革命性和挑战性的环境价值理念,深层生态学首先由挪威哲学家阿恩·奈斯在1972年9月召开的“世界未来研究大会”上所作的《浅层的与深层、长远的生态运动》的学术报告中提出。1985年,美国社会学家比尔·迪伏(Bill Devall)和生态哲学家乔治·塞逊斯(George Sessions)出版了《深层生态学:重要的自然仿佛具有生命》一书,比较全面地阐发了深层生态学的基本理论,成为“深层生态运动”的理论宣言。
如今,“深层生态运动”已经成为影响广泛的全球运动。深层生态学倡导“生物中心主义平等”,主张在生物圈中所有的存在物,包括人类与非人类、有机体与无机体,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的一部分,都有其自身固有的内在的价值。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都有“生存和繁荣的平等权利”。人类应当成为大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平等一员,而不应当是大自然中狂妄的“主宰”。深层生态学认为,人类为了满足其“生死攸关的”“基本的”需要,可以对生态环境产生某些影响,但坚决反对人类为满足“边缘的、过分的、无关紧要的”需要而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深层生态学倡导生态“大自我”的环境整体主义观念,强调在生物圈中各种事物是相互依存的,任何个人或集团只是生态系统这个“大自我”中的“小自我”,“自我与整个大自然是密不可分的”,这个“大自我”或“生态的自我”才是人类真正的自我。人的自我利益与生态系统的利益是完全相同的。人类的“自我实现”过程就是自我省悟、自己去理解自身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认识到自己是自然这个更大整体的一部分。为此,深层生态学提出了一条十分重要的格言:“手段简单,目的丰富”。所谓“手段简单”,就是要求人们尽可能地尊重自然万物生存与发展的平等权利,尽可能地减少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所谓“目的丰富”,就是要求人们把“生态的自我”的实现当作追求的重要目标,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看作是人类道德精神的重要进步。
虽然深层生态学在观念上有些“激进”,但它的许多合理主张是对人类生态智慧的概括和发展。深层生态学所表达的一些合理的价值理念,不仅受到西方学术界的高度重视,而且日益为决策者、社会舆论和广大民众所认同和接受,广泛渗透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环境决策、环境教育和环境保护实践之中。
(二)宣扬“生态重建与社会重建不可分割的”社会生态学
社会生态学(Social Ecology)也是有着较大影响的生态主义流派之一,它与深层生态学一起被称为“激进生态学”。深层生态学产生于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评,社会生态学则起始于对支配自然的批评,认为人类没有对自然的支配就不会发生自然界的报复。美国著名学者默里·布克金(Murray Bookchin)在1970年正式提出“社会生态学”这一概念。
按照社会生态学的观点,如果仅仅从生态学的角度来考虑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荒野,这显然是不够的。只要冷静地观察一下当今全球环境灾难的事实,如巨轮在海湾大量泄油、伐木公司滥伐林木、经济开发毁坏生态等,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造成生态问题的根源在社会内部。如果人类不坚决地处理社会中的问题,当前的生态问题就不能得到清楚的认识,更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美国著名学者默里·布克金
社会生态学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人统治人的关系上。社会生态学“拒绝把人类社会和自然分离”,认为我们与他人的相互作用是在自然中的相互作用,我们与自然其他部分的相互作用是我们与他人相互作用的延续。地球的进化过程是一个多样性不断增强和价值不断扩展的过程。社会和自然进化的重要障碍在于人们长期以来企图统治别人和征服自然本身。人统治自然的欲望是一种徒劳的却非常强大的冲动。它主要根源于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和人对人的统治。社会是围绕等级组织、阶级集团和文化现象建构起来的,人对自然的统治被认为是社会中人统治人的产物。(www.xing528.com)
在社会生态学看来,“生态重建与社会重建不可分割”。它要求创建生态共同体和使用生态技术来建立与非人类自然之间创造性的互动关系。社会生态学的根本价值目标是寻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精神文化观念的生态化,建设一个生态社会,从根本上制止人类生态环境的恶化,协调“第一自然”与“第二自然”的关系,实现真正“自由的自然”。社会生态学主张批判和超越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创造新型的生态经济,建设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将通过普遍的生态价值观念和对共同生活的责任来管理。
(三)呼吁“通过生态革命最终解放女性”的生态女性主义
生态女性主义(Eco-feminism)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由环境运动和女权运动汇流而成的一种社会思潮。1974年,法国女性主义者奥波尼(F.d’Eaudbonne)首先提出了“生态女性主义”这一术语,号召妇女起来领导一场生态革命,并预言这场革命将形成人与自然的新关系,以及男女之间的新关系。1980年,在马萨诸塞州,伊内斯特拉·金(Ynestra king)组织召开了一场重要会议,主题为“妇女和地球上的生命:80年代的生态女性主义”,此次会议标志着生态女性主义的诞生并发展成一场社会运动,使之迅速蔓延为强劲的社会思潮。
目前,生态女性主义在法国、德国、荷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女权运动和环境运动中越来越受重视,并有相当大的影响。生态女性主义虽派别林立、人物众多,但它们有着共同的思想特征:关注父权制统治对女性的压迫与人类对自然的统治之间的内在联系,反对各种形式的统治和压迫,把反对压迫、妇女解放和解决生态危机一并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
生态女性主义认为,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基于西方“父权制世界观”的价值体系。“父权制世界观”的男性中心主义偏见,使女性在男性统治的社会秩序的理性框架中成为一种装饰品和附属物。同时,自然作为女性的化身也被置于人类的服务者和受奴役者的位置,由于“父权制”世界观,使得自然与女性同样被排斥于主流文化之外,成为缺乏灵性的、被动的、机器似的东西,遭到严重的贬抑并受到无情的控制。另外,对女性和自然的压迫总是与其他形式的压迫相互交织在一起,并相互支持和彼此强化。
生态女性主义主张,女性所具有的尊重、同情、关怀、照顾等特质,不是女性低劣于男性的原因,相反却是我们应该追随的价值目标。这些传统上被视为专属于女性的价值,应该被深深植入我们社会的基本原则当中。
(四)主张“回归地方,尊重特定区域生态”的生物区域主义
生物区域主义(Bioregionalism)又称“生态区域主义”(Ecoregionalism),由生态区域研究所的创建者阿兰·纽柯克(Allan Van Newkirk)于1975年首先提出,在20世纪70年代由彼得·柏格(Peter Berg)和雷蒙德·戴斯曼(Raymond Dasmann)进一步推广,并为科克帕特里克·塞尔(Kirkpatrick Sale)等一些作家所倡导。
生物区域主义的核心思想是:在自然特征所决定的区域中,人类和非人类的一切,无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共同组成与环境相和谐的、可持续的大地家园,它强调对不同生物区域中多样性生命形式的尊重。生物区域不同于区域主义那种政治上或法律上的划界,而是强调根据地形、江河流域、气候特点、生物群落等自然特征形成区域,是自然和生命的划界。
生物区域主义不仅是一种思想观念,也是一种实践运动。生物区域主义者力图与环境建立积极的、可持续的关系,努力使人类文化与自然环境相和谐,而不像一般的环境保护主义者那样,把人类工业看作自然的敌人,并将自然与人类隔离开来加以保护。生物区域主义者反对建立在单一种植和消费文化之上的经济模式,主张回归地方,尊重特定区域的生态,鼓励尽可能消费当地农产品,鼓励工业生产尽可能就地取材,鼓励种植适应特定区域的当地植物,提倡基于地方的生产文化和节制消费的生活方式,倡导人、植物、动物在共同的生物区域中和谐共存,以此确保区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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