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目标】
(1)掌握保险欺诈的概念。
(2)了解汽车保险欺诈的不同分类方式。
(3)掌握保险欺诈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任务描述】
2016年10月10日晚22:30,驾驶人胡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奔驰CLK350轿车在高庄镇行驶过程中为了躲人,与李某驾驶的一辆捷豹轿车追尾,致使捷豹轿车撞到路边的树,两车受损,未有人员伤亡。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刻派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后,发现这起事故有伪造事故现场骗取巨额保险金的重大嫌疑,于是向有关部门报案。
作为保险从业人员,你如何分辨这起保险欺诈事件?制订学习工作计划并实施。
【相关知识】
一、保险欺诈的概念
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歪曲掩盖事实真相,或夸大损失程度,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欲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1.保险欺诈的两个构成要件
①欺诈一方主观故意。主观故意的形成需具备两个条件:欺诈人明知其欺瞒行为会使保险公司陷于错误的认识,仍希望保险公司因陷于错误的认识而实现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
②欺诈一方实施了积极的欺诈行为。
2.保险欺诈的主体和客体
①保险欺诈的主体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构成。另外,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欺诈提供条件的修理厂、代办索赔的中间人等,均可能成为保险欺诈行为的共犯。
②保险欺诈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
3.保险欺诈不是保险公司的可保风险
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必须是符合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纯风险,而不是投机风险和道德风险。对于投机风险和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欺诈的分类
保险欺诈一般分为广义保险欺诈与狭义保险欺诈。
(1)广义保险欺诈 保险当事人双方都可能构成保险欺诈。保险公司在缺乏必要偿付能力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业务,并利用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机会,夸大保险责任范围诱导、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均属于保险公司欺诈。投保人一方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诱使保险公司承保,或者利用保险合同内容,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损害,以谋取保险赔付金的,均属于投保方欺诈。
(2)狭义保险欺诈 狭义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针对保险公司以骗取保险赔付金为目的的欺诈情形。车险理赔中的保险欺诈行为的欺诈对象是保险公司,保险欺诈的目标就是骗取保险金。保险金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的货币资金,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是对损失的补偿,也称为赔款。
二、汽车保险欺诈的不同分类方式
1.以汽车保险欺诈涉及的险种、险别分类
②针对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险金的欺诈。
③针对整车失窃险保险金的欺诈。
⑤针对其他附加险保险金的欺诈,如玻璃单独破碎险欺诈等。
2.根据汽车保险欺诈行为的性质分类
①恶意保险欺诈是指事先预谋计划以非法获得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的行为。(www.xing528.com)
②一般保险欺诈是指没有蓄意谋划,而是在事故发生以后,为得到保险赔偿,临时起意隐瞒事故真实情况,故意编造事故经过,以达到规避保险条款免赔规定而实施的保险欺诈。此类保险欺诈多属于事中起意,因意外情况随机发生,属于临时起意的欺诈。
3.根据汽车保险欺诈情形分类
①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欺诈。
②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骗取保险金的欺诈。
③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欺诈。
④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欺诈。
4.根据汽车保险欺诈的行为人分类
①投保人、被保险人实施的欺诈。
②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实施的欺诈。
③保险车辆修理厂、代理人实施的欺诈。在实际理赔过程中,也有被保险人与修理厂共同参与的保险欺诈情形。
汽车保险欺诈的分类方式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的欺诈分类方式是研究、分析欺诈的产生原因、影响程度,设计欺诈防范流程,建立反欺诈策略的需要。
三、保险欺诈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根据保险欺诈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一般将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1.刑事责任
如果保险欺诈的危害程度已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保险诈骗罪规定的情形,就构成刑法保险诈骗罪规定情形的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对欺诈行为人除予以拒赔外,还将通过司法机关追究欺诈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保险诈骗罪是发生在保险领域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即是保险欺诈中最为典型的情况。
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
①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②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③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上述三类保险诈骗行为通常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实施。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评估人等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民事责任
以上的法律规定,确定了保险欺诈构成犯罪的判断范围及标准,说明情节严重的保险欺诈将构成犯罪,对欺诈行为人要依法处理。欺诈行为人除承担刑法赔偿责任以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在日常的理赔实践工作中,要能分清虚假案件情况中,欺诈与保险诈骗罪的区别和联系。两者的共同点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两者的区别为:保险欺诈与保险诈骗罪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保险欺诈多数情况是一般的民事行为,若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引起诉讼,则由民事欺诈方对其欺诈行为的后果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等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防范保险欺诈也有重要意义。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
①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③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④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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