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颁布第四版反洗钱指令之后,为了解决巴黎恐怖袭击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填补比特币的监管空白,2016年7月5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修改第四版反洗钱指令的议案(EU,2016)。该议案主要从三个方面修改和完善了第四版反洗钱指令。
一、增加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
2015年颁布的第四版发洗钱指令没有覆盖虚拟货币的市场参与者,也没有涉及潜在的洗钱活动,例如比特币和莱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和钱包托管机构没有纳入监管范畴。2016年7月提出的议案将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纳入反洗钱的范畴。欧盟委员会指出:“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虚拟货币可以增加交易的匿名性,从而增加了洗钱风险,而复杂的技术和监管的缺失则放大了这种风险。”同时,欧盟委员会认为: “虚拟货币通过交易平台和钱包托管机构连接实体经济,因此,交易平台和钱包托管机构满足反洗钱法对实体机构的定义,应该履行相应的客户尽职调查义务和报告义务。”
二、加强对预付卡的监管
在2015年11月13日发生的巴黎恐怖袭击中,恐怖分子在事前使用预付卡预订旅馆和租借汽车。针对巴黎恐怖袭击暴露出来的问题,该议案提出降低匿名预付卡的面值和充值的上限,并禁止用匿名电子货币对预付卡进行充值。(www.xing528.com)
依据2005年第三版反洗钱指令,如果不可充值预付卡的面值超过250欧元,则预付卡的持卡人应纳入客户尽职调查的范围。如果可充值预付卡每年的充值额度超过2 500欧元,则预付卡的持卡人应纳入客户尽职调查的范围。
根据修改第四版反洗钱指令的议案(2016,EU),适用客户尽职调查要求的预付卡将更加广泛:(1)降低可充值预付卡的金额上限。可充值预付卡每月的充值额度和使用额度不得超过250欧元,否则预付卡的发行人必须履行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2)不可充值的预付卡的面值不得超过150欧元,否则预付卡的发行人必须履行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3)增加免于客户尽职调查的附加条件。预付卡只能用来购买商品和服务,不得用于私下的赠与和转让,不得从匿名的电子货币账户向预付卡充值,否则预付卡的发行人必须履行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
三、加强对高风险国家的反洗钱监管
在与高风险国家的实体机构发生经济交易时,相关机构应该充分履行增强版的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欧盟成立专职委员会,评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反洗钱机制,识别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然而,为了避免各国政策之间的差异,并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这种政策差异开展跨境的洗钱活动,成员国不得单独制定增强版的客户尽职调查的法规条款,而应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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