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与逆通常指事物矛盾的双方,反映在数学解题中,主要体现于解题的思维进程中,一般的解决问题的过程,总是先从正面入手进行思考,即从条件出发顺向的思考,这是解题的一种基本的思想方法.大量的习题都是循着正向思维来解决的,强化这种思维定式,在数学解题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有时会遇到从正面入手不易解决,即正向思维受阻的情况.根据事物往往互为因果,具有双向性和可逆性的特征,此时应从问题的反面去思考,“顺难则逆、直难则曲、正难则反”,顺向推导有困难就逆向推导,直接证明有困难就间接证明,正向求解有困难就反向逆找,探求问题的可能性有困难时就探求不可能性,等式证明从左到右不顺利时就从右到左,即从对立的立场、角度、层次、侧面去进行思考,从而使问题获得解决.“正难则反”的解题方法常能收到意料不到的功效,这种“逆”恰好弥补了“正”的不足.
正难则反的解题方法的运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使用定义、定理、公式、法则时的逆向思维;二是运用思想方法时的逆向思维,它包括举反例、反证法、分析法、同一法、主客元的互换、分子有理化、补集思想等方法策略,因为运用逆向思维解题能打破常规,所以解法往往不落俗套.
中国历史上流传至今的“草船借箭”与“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其魅力概源于逆向思维.三国时代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能,委托诸葛亮10日之内督造出10万支箭,这根本是办不到的,诸葛亮明知周瑜要害他但还是痛快地答应只需3天便可造出10万支箭,但诸葛亮压根就没有去造,而是“借”,并且不是从朋友,而是从敌人曹操那里去借,并且获得成功,这是诸葛亮处处留心观察天时、地利,精心筹划,随着实际情况而灵活运用的成果,这种开放性思考是周瑜辈所“望尘莫及”的.同样,司马光砸缸救人的故事也体现了逆向思维的功效.因为在一般人的思维中,有人落水,要救人必须让“人离开水”,而仅靠一起玩耍的小伙伴,要做到把人营救出水缸是不可能的,司马光的机智在于面对紧急险情,果断地用石头把缸砸破,让“水离开人”,巧妙地运用“正难则反”的策略解决问题.
在数学学习中应加强逆向思维的训练,注意以下几点.
(1)数学命题中,定理不一定可逆,但定义总是可逆的,应当学会从正反两个方面运用定义,提升数学思维的灵活性的水平.
(2)注意公式的逆用.逆用公式与顺用公式同等重要,有时将公式反用或适当改变公式形式再用,往往能收到化繁为简的效果.
(3)对数学常规问题提法与推断进行逆向思考.
(4)注意解题中的可逆性原则.
正难则反解题策略体现得最完美的是反证法.
证明一个数学命题,当直接证法难以实施时,则可考虑用反证法这一间接证法.但话说回来,何谓反证法?
一般地,在证明一个命题时,从命题结论的反面入手,先假设结论的反面成立,通过一系列正确的逻辑推理,导出与已知条件、已知公理、定理、定义之一相矛盾的结果或者两个相矛盾的结果,肯定了“结论反面成立”的假设是错误的,从而达到了证明结论正面成立的目的,这样一种证明方法就是反证法.
反证法是一种最常见的证明方法,成语“自相矛盾”中“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正是采用了反证法.
反证法一般采用下述3个步骤.
(1)假设:假设所要证明的结论不成立,而设结论的反面成立(一个或几个,视需要而定).
(2)归谬:利用假设及题设条件,运用正确的逻辑推理,导出下面所列5种错误的结论之一:①结论与已知知识相矛盾;②结论与已知条件相矛盾;③结论与(1)步中提出的假设相矛盾;④引出两个互相矛盾的结论;⑤结论就是原结论.
(3)结论:根据排中律,即在同一论证过程中,命题“P”和命题“非P”有一个且仅有一个是正确的,可知原结论成立.
在应用反证法证题时,必须严格按“假设—归谬—结论”的思路进行,3个部分缺一不可,当然,运用反证法的关键在于归谬,因此,反证法又称为归谬法.数学家哈代说过:“反证法是数学家最精良的武器.”数学教育家G·波利亚则说:“归谬法是利用导出一个明显的谬误来证明假设不成立,归谬法是个数学过程,但它和讽刺家所爱好的做法——反话——有几分相似,用反话很明显地采纳某个见解,但强调它并且过分强调它,直到产生一个明显的谬误.”
反证法主要用来解决如下类型的数学问题.
(1)否定性命题:用直接法往往难以下手,而用反证法常常出奇制胜.
(2)唯一性命题:结论以“……唯一”的形式出现,可考虑用反证法证明.
(3)“至多”“至少”类命题:结论以“至多……”或“至少……”形式出现,可考虑用反证法证明.
(4)某些不等式或等式证明:运用反证法书写相对简洁.
(5)命题结论涉及无限集或数目不确定的对象.
(6)命题结论的反面较结论本身具体、简单,直接证明难以下手,而反证法容易上手.
一、例题精讲
例1 已知3个方程中至少有一个方程有实根,求实数m的取值范围.
解题策略 本题从正面理解“至少”可得3类:①只有一个方程有实根,有3种情况;②只有两个方程有实根,有3种情况;③3个方程都有实根,有一种情况,一一解来整个解题过程显得非常繁杂,若从反面理解,3个方程都没有实根,只有此一种情况,它的反面就是至少有一个方程有实根的种种情况,这就提醒我们可以运用补集的思想方法,即求出3个方程都没有实根时m的取值范围,再求它相对于R的补集,从中可以看出正与逆必是事物矛盾的双方,反映在数学解题中主要体现在解题的思维进程上.通常把综合法的解题方法称为“正”,而把分析法、反证法的解题方法称为“逆”.一般问题的解决过程,总是习惯于先从正面入手,进行思考,这是解题的一种基本的思想方法,但有时会遇到从正面入手不易解决,这时应从问题的反面去思考,这便是“正难则反”,而补集法正是“正难则反”的体现,用这种方法可以收到意料不到的功效,因为这种“逆”恰好弥补了“正”的不足.
解:从反面看,若3个方程都没有实根,则
即m∈(-2,4)时3个方程都没有实根,
再求补集,得3个方程至少有一个方程有实根时,m∈(-∞,-2]∪[4,+∞).
例2 解方程
解题策略 本题若按解3次方程的方法求解,相当困难,如能根据题目特点,让x与转换一下“角式”,即把常量看作“未知数”,把x看作常量,则可使本题轻松获解,变换主元,反客为主也应当是“正难则反”解题法的一种.
解:把原方程整理成关于为“未知数”的“一元二次方程”:(www.xing528.com)
解之得或
或
例3 (1)设数列{an}是公比为q的等比数列,Sn是它的前n项和,证明:{Sn}不是等比数列.
(2)已知证明:方程f(x)=0没有负数根.
解题策略 两小题都是否定性命题,此类题从正面突破往往比较困难,用反证法较为合适.
证明 (1)假设{Sn}是等比数列,则即
∵a1≠0,∴(1+q)2=1+q+q2,即q=0,这与q≠0矛盾,故{Sn}不是等比数列.
(2)假设x0是方程f(x)=0的负数根,则x0<0且解得这与x0<0矛盾,故方程f(x)=0没有负数根.
例4 已知数列{an}满足:数列{bn}满足:
(1)求数列{an},{bn}的通项公式;
(2)证明:数列{bn}中任意三项不可能成等差数列.
解题策略 第(1)问是由递推关系求通项公式,可通过构造法得特殊数列,再求出其通项公式;第(2)问同上例一样也是否定性命题,即证明数列{bn}中的任意三项不可能成等差数列.若运用综合法证明,这任意三项如何体现?如果能从反面思考,假设数列{bn}存在三项按某顺序成等差数列,则根据等差中项公式立即可得出一个关系式,从这个关系式出发进行变形,看一看是否会得到一个错误的结论,从而得出原命题是正确的结论.
解:(1)由题意可知,令则
又则数列{cn}是首项为公比为的等比数列,
即故
又故
(2)证明 假设数列{bn}存在三项br,bs,bt(r<s<t)按某顺序成等差数列,由于数列{bn}是首项为公比为的等比数列,于是有br>bs>bt,则只可能有2bs=br+bt成立.
两边同乘3t-1·21-r,
化简得3t-r+2t-r=2·2s-r·3t-s. ①
由于r<s<t,∴①式左边为奇数,右边为偶数,故①式不可能成立,导致矛盾,故数列{bn}中任意三项不可能成等差数列.
例5 已知f(x)=ax2+bx+c,若a+c=0,f(x)在[-1,1]上的最大值为2,最小值为求证:a≠0且
解题策略 证明本题的难点:一是正确写出结论的否定形式;二是当结论的反面不是一种情况时,该如何证明.破解第一个难点,必须熟知命题“p且q”的否定命题“p或q”,对本题而言,结论“a≠0且的否定形式是“a=0或(注意逻辑关系词:“且”“或”);破解第二个难点,分a=0及进行讨论,并逐一推出矛盾之处.
证明 (反证法) 假设a=0或
1当a=0时,由a+c=0,得f(x)=bx,显然b≠0,f(x)=bx在[-1,1]上是单调函数,∴f(x)的最大值为|b|,最小值为-|b|.由已知条件得这与|b|+(-|b|)=0相矛盾,∴a≠0.
2当时,由二次函数的对称轴为直线知f(x)在[-1,1]上是单调函数,故其最值在区间的端点处取得.
或
又a+c=0,则此时b无解,
由 12 得a≠0且
二、发散训练
1. 试求常数m的取值范围,使曲线y=x2的所有弦都不能被直线y=m(x-3)垂直平分.
2. 已知x>0,y>0,且x+y>2,求证:与中至少有一个小于2.
3. 已知a、b、c∈(0,1),求证:(1-a)b、(1-b)c、(1-c)a不能同时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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