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继承和发展了美国哲学家皮尔斯(C.S.Peirce)和詹姆士的实用主义哲学,并把它具体应用到社会事务和教育领域中。关于哲学和教育之间的密切关系,他明确指出:“哲学就是教育的最一般方面的理论。”“教育乃是使哲学上的分歧具体化并受到检验的实验室。”
杜威认为,“经验”是人的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或称统一体),是人的主动尝试行为与环境的反作用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结合。这样,行动和结果之间的连续不断的联系和结合就形成了经验。但是,杜威所说的“经验”具有无所不包的性质,把人(经验的主体)和环境(经验的客体)以及经验的过程都包括在内,并把它们看成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相互联系以至合而为一。他说:“精神和物质两者属于同一个东西,这就是那些构成自然的事件的复合。”在杜威看来,“存在即被经验”,人的主观经验是客观世界存在的基本前提。没有人的兴趣和愿望构成的主观经验,也就谈不上客观世界中一切事物的存在。杜威还说:“经验包含一个主动的因素和一个被动的因素,这两个因素以特有的形式结合着。……在主动的方面,经验就是尝试。……在被动的方面,经验就是经受结果。”例如,一个儿童要认识手伸进火焰会灼伤手指,他就必须亲自去尝试一下,把手伸进火焰中去,只有当这个行动和他遭受的疼痛联系起来时,他才知道手伸进火焰意味着灼伤。这就是所谓的“从经验中学习”。杜威认为,没有这种真正有意义的经验,也就没有学习。(www.xing528.com)
杜威曾给教育下了一个专门的定义:“教育就是经验的改造或改组。这种改造或改组,既能增加经验的意义,又能提高指导原来经验进程的能力。”到晚年时,他又把自己的教育哲学概括成一句话:“教育以经验为内容,通过经验,为了经验的目的。”可以说,“经验”是杜威教育哲学中最重要的一个词,也是他教育理论体系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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