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乌利勒保育所
19世纪初期,德国已经有了一些幼儿教育设施,其中最早出现的是由巴乌利勒侯爵夫人(Pauline,1769—1820年)设立的巴乌利勒保育所。巴乌利勒夫人从慈善家立场出发,致力于贫民救济工作。出于对贫穷母亲们的理解和对穷苦孩子健康的关心,在法国帕斯特莱夫人创办育儿院的启示下,于1802年在多特蒙德设立保育所,作为其救济设施的组成部分。
巴乌利勒保育所招收的对象是1~4.5岁的农村孩子,是季节性的托儿所,从初夏开始,到晚秋结束。每天的保育时间从上午6点到下午8点。保育所的工作由12名贵妇人来承担。此外,还有一些从孤儿院和职业介绍学校招来的12~16岁左右的女孩子做保姆。巴乌利勒保育所把婴幼儿的健康摆在工作的首位,教育只是处于附带和从属地位。保育所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和营养丰富的饮食,鼓励户外游戏。教育内容有语言训练、唱歌、社会道德训练和生活规律的教养。保育方式是经常对孩子进行监督,但不给他们任何束缚,而让孩子们每天都在游戏中度过。巴乌利勒保育所为孩子们安排的这些有规律的生活,促进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巴乌利勒保育所之后的1819年,德国的幼儿教育家瓦德切克创立了柏林最早的托儿所。招收9个月~2岁的婴儿,实行24小时保育。同前面的巴乌利勒季节性托儿所不同,它面向的是城市劳动阶级的子弟,是常设托儿所。
以上提到的这些幼儿教育设施,都是为了帮助父母安心工作而设的,以保护婴幼儿的健康为主,教育为次,这与英、法托儿所不同;设施所需费用主要靠慈善捐助;担任保育工作的大多是一些老妇人和从孤儿院和职业学校介绍招来的女孩子。
(二)弗利托娜的幼儿学校运动
弗利托娜(Theodor Fliedner,1800—1864年)是阿尔萨斯州威尔特城新教派牧师,曾经两次前往英国访问,参观了英国的多所幼儿学校。1835年,她在自己的教区设立了奥柏尔林式的编织学校,一年之后改名为“幼儿学校”,招收贫穷工人的幼儿40人。教学内容包括宗教、道德、读、写、算、图画、军事活动、直观练习、手工劳动等。在教学方式上,她要求以“愉快的、有益于孩子身心发展的方式”来教导孩子,即采取“游戏式的教学”,为此还在学校设有游戏场。要求教师不要去干涉孩子们的游戏活动。还规定,上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如发现孩子疲倦了,注意力不集中了,教师应随时停下来,不必刻板地遵守规定的时间。弗利托娜的幼儿学校除了重视幼儿游戏活动之外,还重视幼儿的知识、宗教教育和道德教育。总之,幼儿学校力图使幼儿养成礼貌、节制、服从命令、勤劳和卫生等习惯。
为了培养更多的幼儿师资,弗利托娜的幼儿学校还附设了幼教师资培训机构,通过3~4个月的培训,教师能承担音乐、算术、博物、德语和地理等课程的教学。这种培训不仅提高了幼儿教育的质量,而且扩大了幼儿学校运动的影响。在她的影响下,1842年以莱茵省为中心的地区共设立了38所幼儿学校。到1851年,培训女教师累计达400多人。(www.xing528.com)
(三)福禄培尔幼儿园的产生
1837年,福禄培尔在勃兰根堡开办一所教育机构,专门招收3~7岁儿童,1840年,他把这所学校命名为“幼儿园”。从此,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学前教育工作中。他重视游戏,创制出一套称做“恩物”的教学用品,注重幼儿语言发展,为儿童安排多种作业活动,形成了一整套学前教育理论体系,对后来世界各国的幼儿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德国各邦的学前教育政策
19世纪初,一些幼儿保育设施先后在各地设立,再加上多种介绍英国幼儿学校的著作的出现,使得德国各邦政府开始注意学前教育,并制定了诸多政策。最典型的代表是1825年黑森·卡塞尔选帝侯的指令。该指令申明:幼儿教育的目的在于保证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并使其父母能安心工作。费用主要依靠有慈善心的富有居民捐助,在未能得到捐助时,就从市、镇的金库中支付。
1827年,普鲁士政府教育部颁发文件,号召各地“迅速建立幼儿学校”。之后,普鲁士政府对以贫民子女为对象的幼儿教育设施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如1838年,承认了为援助柏林托儿所由私人捐款设立的“中央基金”。
1839年,拜恩政府内务部还制定了在当时德国各邦中最为详细的有关学前教育的规定,它代表了当时德国各邦的学前教育政策。这个规定有以下特点:第一,贯彻控制但不予以支持的政策;第二,坚决反对在托儿所里进行读、写、算等方面的知识教学;第三,鼓励儿童在室外进行轻松愉快的游戏活动;第四,强调宗教教育和道德教育。
可见,德国各邦对贫民幼儿所采取的教育政策,目的都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统治秩序,想控制但又不想提供实际的支持。但毕竟吸收了一些英国幼儿学校的做法,如注重儿童的室外游戏等,这给当时德国沉闷的学前教育带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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