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和奴隶制大国的崛起,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5世纪印度进入“列国时代”。因掌握军事力量而日益强盛的刹帝利和上层大商人吠舍,不满婆罗门的特权地位,婆罗门实力日益削弱,佛教应运而生。相传佛教的创立者是公元前600年古印度迦毗罗卫国的王子乔答摩·悉达多(即释迦牟尼)。作为当时反婆罗门教的思潮之一,佛教主张善恶报应、生死轮回;反对婆罗门教的特权地位,强调信仰平等、普度众生,追求大彻大悟。随着公元前3世纪佛教的广泛发展,佛教教育也随之发展起来。佛教在教育方面的改革主要表现为:首先主张4种姓平等,广泛传播了人民群众接受初等教育的愿望;其次是强调用方言代替梵文进行教学。
佛教的幼儿教育一般在家庭中进行,也有信仰虔诚者在子女五六岁时把他们提前送入寺(庵)中“出家”修行。入寺(庵)修行的儿童要参加一次专门的入学仪式才能成为僧(尼)徒,之后的教育内容除了重视道德品格教育和言行举止的训练之外,主要是学习佛教经典。学习12年并经检验合格者,可留寺(庵)充当比丘(即和尚)、比丘尼(即尼姑)。普通家庭的孩子从懂事起就在父母的言传身教和日常生活中接受早期的教育,比如儿童要对佛祖释迦牟尼虔敬崇拜,要定期跟随父母参加宗教仪式,诵读简易经文;要坚持慈悲为怀、积德行善、普渡众生、悲天悯人的做人准则;要勤奋、早起、打坐、洁净、生活俭朴、乐意吃苦;此外,还要养成一种乐意助人、慷慨施舍的心态等,并准备等自己稍长大一点后即宣布皈依佛法,以便成为在家佛徒。以上这些都是为了实现在信仰方面、公德意识的养成方面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方面的教育目的而提出的要求。这些在家修行的僧(尼)被称为优婆塞(优婆夷)。(www.xing528.com)
总之,古代印度的幼儿教育是与种姓制度和宗教神学密切相关的,不论是婆罗门教育还是佛教教育,它们的教育目的都主张培养幼儿的宗教意识。其中婆罗门教育是以维系种族压迫为核心目的;佛教教育则以主张吃苦修行、消极厌世、追求来生为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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