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学前教育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以学龄前的世子为教养的对象,由朝廷委任德高望重的官员担任教师,在宫廷内实施的教育。从广义上讲,它包括实施于天子宫廷内的学前教育和实施于各诸侯王宫内的学前教育。
(一)宫廷学前教育的目的和意义
中国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家天下的宗法制和贵族专政。在这种政治制度之下,天子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天下的命运操纵于专制君主一人之手,如果在位者是如商汤、周成王一样的明主,则可以使天下兴盛,国祚绵延。反之,在位者若是夏桀、商纣王之流的暴君昏君,就将导致生灵涂炭、国破家亡。但一方面由于奴隶社会的王位实行嫡嗣继承制度,嫡长子无论其智与愚、贤与不贤,都在出生时乃至在母体内就决定了他将成为未来的统治者;另一方面,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明主和暴君昏君并不是天生就存在着本质的差异,而是后天的教育与环境使然,尤其是幼时接受的教育,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种情形下,由朝廷委派人员加强对未来王权继承人太子的早期教育,使其德性趋向完善,就成为至关重要的大事了。由此可见,加强宫廷学前教育具有政治与教育两方面的意义。
(二)保傅之教与乳保之教
为了加强对太子实施有效的教育,在奴隶社会时建立了保傅教育制度与乳保教育制度。
所谓保傅教育制度,是指朝廷内设有专门的师、保、傅官以对君主、太子进行教育的制度。
据史料记载,早在殷商时期就建立了保傅教育制度,如《尚书·太甲》中记载,太甲曾自称“既往背师保之训”,说明在太甲时已有保傅官的设置。《尚书·泰誓》中也有周武王曾称纣王因“放黜师保”,才成昏君的记载。此外,据说伊尹曾是汤王的太傅,巫贤也曾对祖乙进行过师保之教。可见,殷商的师、保、傅的设置是一贯的。
西周继承了殷商的传统,也建立了保傅教育制度,据《尚书·君》中记载,西周初期,曾以“召公为保,周公为傅,相成王为左右”。《大戴礼记·保傅》中也说:“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太保、太傅、太师合称“三公”,“三公”对太子实施教育时有着明确的分工,其中,“保,保其身体;傅,傅之德义;师,道之教训。”保其身体,即负责身体的保育;傅之德义,即负责培养道德;道之教训,即进行文化知识及统治经验的传授。可见,师保之教的内容是较全面的,包括了德、智、体三方面的内容。(www.xing528.com)
西周除设“三公”外,还置有副职“三少”,即少师、少傅、少保,他们时常相伴太子左右,以影响和指导太子。
奴隶社会建立的保傅教育制度,由于它能在太子周围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使太子自幼熏习善良,对培养未来的君主十分有利,常被后人视为殷商、西周社稷长久的重要原因,并为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所继承,把它作为君主教育的有效制度。
所谓乳保教育制度,是指在后宫挑选女子担任乳母、保母等,以承担保育、教导太子、世子事务的制度。
据《礼记·内则》中记载,太子、世子出生后不久,即“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往。”子师、慈母、保母合称“三母”,她们分别承担母后的部分职责,其中,“师,教以善道者;慈母,审其欲恶者;保母,安其寝处者。”总之,由她们共同负责太子、世子德性的培养与日常起居的料理。
除“三母”外,当时的宫廷内还置有乳母,名义上是以乳汁哺育幼小的太子、世子,但实际上由于乳母与幼儿朝夕相伴,无形中其自身的道德、知识等素养对幼小的太子、世子们也具有很大的影响,故当时对乳母的选择也非常慎重,均择于大夫之妾或士之妻中。
西周时期行于宫廷内的乳保之教,也影响到当时一般大夫的家庭教育,如《礼记·内则》中说:“大夫之子有食母。”食母,即是乳母。此后封建社会时期,一些富贵人家也大都为幼儿雇有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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