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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公务支出管理改革-精细预算编制和依据制定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目前情况,在因公出国经费支出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上应切实做到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制定预算细化的依据,在经费预算编制环节严格根据标准进行编制,经专家评审论证后由财政部门予以批复。评价结果一方面作为下一年因公出国事项和预算审批的依据,另一方面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未来公务支出管理改革-精细预算编制和依据制定

根据我国党政机关因公出国管理政策制度实施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已开展的工作并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因公出国(境)费管理,需要从管住事项和管住资金两个重要方面入手,主要建议如下:

1.加强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

在预算公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近些年切实制定并实行了严格的预算公开制度,但在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环节仍有大量工作需要完成。《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根据目前情况,在因公出国经费支出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上应切实做到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制定预算细化的依据,在经费预算编制环节严格根据标准进行编制,经专家评审论证后由财政部门予以批复。同时,预算和计划要从下至上,详细列明单位、系统(部门)差旅费的明细项目,邀请社会群众代表等对其进行审查,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与科学性后纳入预算支持范畴。在财务管理上,要将因公出国经费的各项指标明确公开,将列支标准细化透明。同时,预算和计划要科学合理,依据要充分客观,提倡因公出国经费按项目管理,经费不允许跨项目支出,项目内支出超支不补,最大限度地减少出国预算和计划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2.更加注重因公出国项目内容管理

中央相关规定强调,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因此,必须抓紧改革现有因公出国管理体制,在强化流程管理和审批管理的前提下,更注重项目实质性内容的审核管理。提倡因公出国(境)费按项目管理,杜绝无实质性的出国考察行为,经费不允许跨项目支出,项目内支出超支不补。通过制度创新和调整,采取有效措施剔除因公出国中的干部福利待遇因素,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杜绝照顾出国、轮流出国。严格依据是否具有实质内容为标准认定和审批因公出国事项,并以此为核心确定出国的时间、路线、人员构成、费用支出和考核标准。

3.分类实施,动态调整

一是根据党政机关部门的职责定位情况,区分综合部门、专项事权管理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等等,充分结合各部门的事权和责任范畴,对申请因公出国的事项审核批复。二是对申请因公出国的不同状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分类管理。对于正当和合理的符合相关部门职能要求的因公出国外交外事活动,应该给予鼓励,在资金上予以充分满足和支持,在出国的次数上根据实际需要加以确定;对于审核后发现的因公出国中“搭便车”旅游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和调整。三是建立出国费用价格信息搜集系统,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协同合作,依据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对各国与外交外事活动有关的费用价格变动情况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严格审核每年各部门申报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并按物价水平进行动态调整。(www.xing528.com)

4.建立严格的经费审核和审批制度

严格的费用管理和审批制度是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成功经验之一,因此可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在因公出国(境)行为的费用审核审批上,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把控出国项目和经费审批事项,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费用超标准支出行为。

5.形成联动考核,强化绩效管理

对党政机关各类因公出国(境)事项,外交、人事、纪检、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予以调整和取缔。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机制,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对每年开展的出国(境)行为和事项在开支、成果、影响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核实各部门出国的实际执行情况、作用和效果。评价结果一方面作为下一年因公出国事项和预算审批的依据,另一方面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6.加强社会监督,完善问责机制

可借鉴中国香港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做法,考察计划和经费预算经专家论证后通过单位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健全和完善互动、反馈机制。同时,建立出国信息公示制度,出国前,将出访人员名单、出访任务、日程安排、出访天数、航线选择、经费来源和预算等信息公示,回国后对任务执行情况、出访报告等信息再次公示,有效监督出国任务的规范性,促使出国团组和人员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同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规定从严管理、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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