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规范的公务用车管理以预算管理为依托,通过预算管理控制公务用车的购置数量、购置金额和运行费用,实现财政的预决算监督。2011年财政部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对所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实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等管理工作,首次明确了公车的购置和运转费用单独设立预算科目,列入各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这些预算科目基本能够满足公务用车预算编制的需要。
规范的公务用车管理以预算管理为依托,通过预算管理控制公务用车的购置数量、购置金额和运行费用,实现财政的预决算监督。2011年财政部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对所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实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等管理工作,首次明确了公车的购置和运转费用单独设立预算科目,列入各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具体编制部门预算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建设支出”类或者“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的“公务用车购置”款级科目。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到经济分类的,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单独列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下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级科目。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到经济分类的,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单独列示。这些预算科目基本能够满足公务用车预算编制的需要。
在公务用车的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个现实的问题:中央和地方的预算管理权限如何划定?公务用车的职能是为政府行政事务服务,由于中央和地方的政府行政事务差异较大,“一刀切”的做法并不能很好地契合政府对公务用车的真实的需求[7],因此,在设定公务用车的预算管理权限时,应当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中央政府制定指导性意见和基本标准,各级地方政府(省、市、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预算执行标准并报中央审批备案,做到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分级负责,财政预算管理同样分级负责。对于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预算标准按属地化原则参照所在地区标准执行,经费列入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由中央财政负担。(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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