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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金融法学家(第9辑)的成果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欧盟委员会提出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其中,欧洲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采取的办法主要从两个方面:一是提供一个清晰、透明的法律环境,二是坚持适度审慎和保护消费者的原则。欧洲当局对互联网金融主要采取功能监管的办法,具体要求是规定网上第三方支付媒介职能是商业银行货币或电子货币,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取得银行业执照或电子货币公司的执照才能开展业务。

欧盟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金融法学家(第9辑)的成果

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促使欧美各国监管层思考并加大了监管力度和监管范围,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模式实施了更加严格的监管。2010年末,G20批准了《巴塞尔协议Ⅲ》的基本框架,包含了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增强逆风向调节的诸多进展。协议提高了对银行资本金的要求,将对冲基金投资银行等影子银行纳入监管。央行《2013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和《互联网金融》均对欧盟的监管政策有所提及。欧盟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决定设立由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的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ESRB),专门负责监测整个欧洲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其中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同时,欧盟委员会提出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2013年5月,欧洲议会初步通过了欧洲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SSM)法案,按照这一法案,欧央行将直接监管大型银行,并对其他银行监管享有话语权。其中,欧洲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采取的办法主要从两个方面:一是提供一个清晰、透明的法律环境,二是坚持适度审慎和保护消费者的原则。

第三方支付的欧洲监管模式。欧洲当局对互联网金融主要采取功能监管的办法,具体要求是规定网上第三方支付媒介职能是商业银行货币或电子货币,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取得银行业执照或电子货币公司的执照才能开展业务。欧盟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所从事的金融业务监管要求如同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样,从资本监管、投资范围、业务风险、信息披露四个角度进行监管。欧盟Crowd funding虽然份额很小,但是发展迅速。2015年,近42亿欧元的资金被众筹平台募集,与2014年的16亿欧元相比增速明显。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使得大部分投资人的财务得到改善,欧盟各成员国均有众筹行业的布局。但相比各国,英国的众筹项目数量和筹得的资金是最高的。欧盟委员会2016年成立专门的众筹监管部门[17],部分属于资本市场同盟行动计划,简称CMU(Capital Markets Union Action Plan),来支持行业的孕育和革新。虽然市场份额仍然较小,但欧盟仍然敦促各国建设促进其发展的国内发展框架,以支持行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显然各国众筹发展实际快于欧盟,所以欧盟委员会提出一年进行两次的会晤,以提升欧盟对各国众筹行业发展的持续关注和对投资者的持续保护。(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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