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府的隐性担保,我国中小型银行很难和国有大型银行公平竞争。这导致我国长期处于国有大型银行占主导地位,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发展不良的状态。从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量来看,截至2014年底,我国有大型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33家,农村金融机构3566家及其他类金融机构375家。[33]2014年3月,银监会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34]虽然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数量只有17家,但这17家银行的总资产占到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58.8%。[35]
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不均衡是我国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原因之一,[36]导致我国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境,融资成本升高等问题。截至2014年三季度,我国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70.4%,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9.6%[37]。2012年,温州中小企业的借贷利率高达25%[38]。而中国五千万家中小企业,占经济活动的60%,贡献税收收入约50%,提供了近80%的就业机会。[39]市场资源分配不合理,阻碍实体经济发展。而这种市场资源分配不合理又反过来增大了银行的风险。在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大中型企业在高速增长期大规模投资扩张带来的隐性风险逐渐显现,制造业和零售业的不良资产压力已经从中小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蔓延。[40](www.xing528.com)
引入金融机构自救工具有利于我国调整银行业市场结构。金融机构自救工具使股东、债权人和存款人在大型银行面临破产风险时可能受损。股东、债权人和存款人不仅将更加关注大型银行的风险,同时也更有可能将投资和存款转向中小型银行。只有打破政府的隐性担保,中小型银行才有可能与大型银行公平竞争。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调整不能单纯地依靠政府政策的调整。新建民营银行可以表现政府调整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决心,但无法在短期甚至是中长期内起到调整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作用。有破有立才可能真正调整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如果政府因为银行规模庞大或者具有系统重要性就不处置银行,或者以政府援助为银行兜底,那么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将永远无法得到实质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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