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爱平[1]
摘要: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配套汇率市场化经济法治改革是我国现实问题与研究重点,本文在分析“可自由使用货币”中的“可以”“自由”“使用”“货币”的法学内涵的基础上,“一带一路”与“人民币国际化”重大战略的关系与理论基础,提出“一带一路”背景下汇率市场化改革要实现汇率市场权责利效的统一,央行透明度和可问责并举,人民币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策略上,应确立人民币汇率等调控之负面清单;汇率调控权力肆意干扰之可问责及权责利效相统一机制;货币政策与竞争政策协调之动态化评估,全程化评估,体系化评估,金融消费者福利导向及金融机构竞争绩效评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创新普惠金融领域之更加多元、包容、便利、获得感和感受度之融资工具;区域货币要素与贸易、投资、金融政策协调,受竞争法规制,避免歧视、不当干预和不透明,优化货币机制、网络,货币要素供给侧与需求侧更加自由、更高水平、更加包容、更高效率平衡、协调。汇率制度上,汇率通过市场实现均衡,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价格,打破人民币汇率波动空间限制,健全透明度机制,促进外汇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化发展,交易工具和产品品质更加丰富,外汇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货币政策上,坚持央行独立地位和央行权责利效相统一机制;资本流动上,实现简政放权,汇兑事前、事中管理转化为事后、负面清单管理,一般账户与资本账户完全自由。减少和有效利用汇率的政治工具性,健全人民币货币政策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机制,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利益协调与合作,保持在利益争夺和妥协中的平衡和谐。
关键词:法治化;市场化;透明度;可问责;货币政策;可自由使用货币(www.xing528.com)
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世界瞩目,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共同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提出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建设,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本文在分析货币的概念以及“可自由使用货币”中的“可以”“自由”“使用”“货币”的法学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对人民币离岸市场和美元、欧元、日元、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港元的影响,提出“一带一路”背景下进一步改革措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