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布尔什维克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由一个非法的秘密的党成了一个公开的执政党。因此,如何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就成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一个崭新的课题。
列宁在新的形势下,积极探索执政党的建设规律,对执政党的地位和作用、党政关系、党群关系、党内民主和纪律、党内斗争和团结、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等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见解,对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学说作出了新的贡献。
布尔什维克取得政权后,在国家生活中应处于什么地位?发挥什么作用?这是执政党建设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列宁认为,党是无产阶级的直接执政的先锋队,是无产阶级专政体系中的领导者,党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应该居于领导地位,起领导作用。“苏维埃应当掌握全部政权,他们的先锋队,革命无产阶级的政党应当领导斗争。”[13]“共产党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在劳动者的一切组织中起决定性的影响和掌握全部领导。共产党特别要力争在当前的国家组织——苏维埃中实现自己的纲领和自己的全部统治。”[14]而且,“只有工人阶级的先进部分,只有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才能领导自己的国家”[15]。
当然,这里的党的领导是指党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地位和政治作用,而不是指党政不分,由党包揽一切。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是通过苏维埃来进行的。布尔什维克党要善于通过苏维埃政权实现党的纲领、路线和各项政策,来实现党的领导。为了实现这个要求,无论如何不应把党组织的职能同苏维埃政权的职能混淆起来。党应当通过苏维埃机关,在苏维埃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来贯彻自己的决定。党要努力领导苏维埃政权的工作,但不能代替苏维埃。党同政权不是一个东西,党是国家的领导力量,而苏维埃是国家政权机构,两者不能混淆。(www.xing528.com)
针对某些党政不分的现象,列宁曾经批评说:“在我们党同苏维埃机构之间形成了一种不正常的关系”,这就是“一切问题都从人民委员会弄到政治局来了”[16]。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列宁指出:“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像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17]
这里的“总的领导”,是指总方针总政策方面的领导。具体方式是,党制定出方针政策之后,作为建议提交到苏维埃,然后按法律程序变成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令,并通过党的各级组织的工作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去保证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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