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一个最重要的思想。针对机会主义者否认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仔细考察了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贯思想,是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特别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实际经验而作出的科学结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实质。他指出:谁要是仅仅承认阶级斗争,那他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同庸俗小资产者(以及大资产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这里。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测试是否真正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
所以,列宁从其革命活动一开始,就不断强调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1902年,他在为党的二大起草的党纲草案中,第一次使用“无产阶级专政”一词,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革命的必要政治条件”[1]。在1905年革命中,他提出了工农民主专政的思想。
1916年,他在《论面目全非的马克思主义和“帝国主义经济主义”》一文中指出,虽然历史发展的进程将导向消灭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暴力统治,但是,布尔什维克还是要宣传并且在掌握政权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为了推翻资产阶级并且击退它的反革命的尝试,必须建立无产阶级这个唯一彻底革命的阶级的专政。”[2]
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根据马克思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进一步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他指出,在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无产阶级要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必然会遇到资产阶级的猛烈反抗。因此,“向前发展,即向共产主义发展,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走别的道路,因为再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其他道路能够粉碎剥削者资本家的反抗”[3]。他认为,“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当然不能不产生非常丰富和多样的政治形式,但本质必然是一样的:都是无产阶级专政”[4]。(www.xing528.com)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根据俄国的实践,进一步分析了过渡时期的经济政治特征,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他指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性。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幼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5]
与经济上两种形式的斗争相适应,过渡时期“也是一个阶级斗争时期”[6]。在这个时期,剥削者虽然已被击溃,但是不可能立即消失。他们还保留着金钱和某些生产资料,有组织、管理和经济上的技能,有广泛的国际联系和社会关系,在许多方面保持着事实上的巨大优势。因此,他们必然存有复辟的希望,并把这种希望变为复辟的行动,以十倍的努力、百倍的仇恨为恢复他们被夺去的“天堂”而疯狂斗争。列宁认为,过渡时期的阶级斗争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
根据过渡时期的特点,列宁认为:“一个阶级的专政,不仅对一般阶级社会是必要的,不仅对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只有懂得这一点的人,才算掌握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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