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哲学产生以前,哲学家们把哲学分成三大领域:本体论即关于存在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认识论即关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逻辑学即关于思维形式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他们当时认为这是独立的三个领域,互相间没有内在的联系。
在哲学史上,黑格尔最早明确阐述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一致的思想,但他这种同一是建立在彻底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把头脚倒立的黑格尔辩证法倒转过来,确立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解决了这一同一的基础和实质。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等著作中,充分贯彻了三者同一的原则。但是对这一原则本身,他们没有作专门的理论论述。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列宁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同一的理论,这是列宁批判和改造黑格尔哲学的重大成果,也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杰出贡献。
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不是彼此无关、绝对独立的三个领域,它们之间具有某种内在关系,即它们是同一门科学的三个不同方面,然而三者又是同一的。列宁说:“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50]在为逻辑学下定义时,他又说:“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51]
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之所以是同一的,是由于:
第一,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是关于认识运动辩证规律的理论。认识的规律与客观世界的规律是同一的。列宁指出:“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全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这些概念和规律等等(思维、科学=‘逻辑观念’)有条件地近似地把握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又说:“对立面的同一”是“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52]。至于辩证法其他范畴所构成的规律,同样既是客观世界的规律,也是认识的规律。所以,列宁明确地说:“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53]
第二,辩证法就是逻辑学。(www.xing528.com)
逻辑学即辩证逻辑就是研究概念的统一、区分、转化,研究概念的矛盾运动的,而概念的矛盾运动就是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的反映。
正如列宁所说:“概念的关系(=过渡=矛盾)=逻辑的主要内容,并且这些概念(及其关系、过渡、矛盾)是作为客观世界的反映而被表现出来的。事物的辩证法创造观念的辩证法,而不是相反。”[54]逻辑学作为世界一般规律的反映,就是辩证法,辩证法作为思维规律的科学,就是逻辑学。
所以,列宁说,即使我们不用辩证法这个字眼,只要我们承认并说明了在一定条件下,一切概念的相互依赖、概念的更换,它们的对立统一,一个概念向另一个概念的转化关系,那么这里所表达的就是辩证法。
第三,逻辑学就是认识论。
列宁说:“逻辑学是和认识论一致的。”“逻辑学=关于真理的问题。”“逻辑学就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的理论。”“逻辑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这就是说,逻辑学中范畴的逻辑联系和范畴的历史发展是一致的,范畴的逻辑联系实际是“思想史的精华”或“思想史的结果和总结”,因而也就是认识的发展规律,所以说逻辑学也就是认识论。
总之,辩证法,作为关于客观世界一般规律的科学就是世界观,作为人类认识史的总结,或作为关于人类认识规律的科学就是认识论,作为关于思维规律的科学就是逻辑学。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是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以不同的方式来描述整个世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
所以说,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是同一的。它们不是三门彼此独立的科学,而是一门哲学科学的三个不同的方面。这三者的同一,实际上也就是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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