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源头减量。积极探索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严格控制过度包装,尤其是快递封装用品,减少过度包装、二次包装。加强对市场、超市、果蔬基地的监管,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令”专项整治力度,引导居民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使用。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餐饮服务、旅游住宿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二)实行分类投放。按照“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投、厨余分类放、其他全兜底”的原则,进行分类投放。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启动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要配备桶边指导员,进行现场宣传、引导和二次分拣,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街道、社区要广泛发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网格员、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培养基层志愿者和监督员,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
(三)实行分类收集。实施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地点,合理布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标准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要安装公示牌和分类宣传牌,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和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要单独设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暂存点。新建居民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应当按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
(四)实行分类运输。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购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各类收运车辆,新改建垃圾中转站房,构建与分类收集、处理相衔接的收运网络。推广“车载桶装”、密闭直运等高效的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建设运输车辆监管信息平台,对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严禁各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www.xing528.com)
(六)规范处置有害垃圾。有害垃圾要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分类投放,由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分类收集、独立暂存,由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公司转运至市有害垃圾暂存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
(七)统一收运厨余垃圾。加强厨余垃圾收运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使用专业密闭车辆直运至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厂进行集中处理,严禁偷排偷运。
(八)集中处理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建设大件垃圾破碎中心,处置城区大件垃圾,协同处理绿化养护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大型枝干树木等园林绿化垃圾。
(九)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的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优先应用于城市建设中。制定相关标准,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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