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结构性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
相比较传统的贸易融资,结构性贸易融资在风险的控制上具有更高的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采取风险控制手段时,应当在研究和借鉴外资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发展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风险管理体系。另外,还应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合商业性银行机构形成联合风险控制系统,使之能够及时发现和预防风险。
(二)发挥政府作用
为促进我国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发挥政府作用是基本前提。首先,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国际贸易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立法部门应在分析国际惯例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找出现有法律存在的漏洞,并依照实际国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其次,还应完善我国出口信贷体制,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以缓解我国融资资金不足问题。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力度提高外贸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化,进一步丰富、完善现有企业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发布信用信息查询,全面推行对外贸易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三)加快贸易融资二级市场的建设(www.xing528.com)
结构性贸易融资的发展需要一个发达的贸易融资二级市场,来加快银行资本流转、缓释风险。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贸易融资相关市场,票据交易仍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商业承兑票据流通非常有限。我们需要建立良好的信用评测体制,促进票据流通市场建设。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的境外分行在风险参与业务上已经积累了初步经验,这些境外分行在国际二级市场上积极参与和中国企业风险有关的业务,基本掌握了这类业务的运作流程和监控手段,有利于今后向国内分行推广。
(四)加强对结构性贸易融资人才的培养
人才是中资银行发展结构性贸易融资的最大瓶颈,商业银行要加强结构性贸易融资专业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专业团队,在认识结构贸易融资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员工对于融资方式的操练,并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增加熟练度,获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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