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斯之后,威廉姆森(Williamson)等许多经济学家又进一步对交易费用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完善。威廉姆森将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视为一种交易,所有的交易都是一种契约。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再加上资产专用性,导致契约是不完全的。为了支持不完全契约,需要将资产专用性、价格和保障措施综合考虑,根据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不确定性这三个维度将契约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存在专用性投资的标准契约,无论交易频繁与否以及不确定程度如何,都属于古典契约,适合通过市场来完成;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交易频率较高、不确定性较高的交易属于某种关系型契约,主要依靠统一治理,通过科层来完成;处于两者之间的属于新古典契约和另一种关系型契约,分别对应于第三方治理和双方治理,通过除市场和科层之外的混合形式来完成。混合形式包括质押、互惠、特许权和管制等。根据交易费用最小化原则,不同性质的交易或契约对应于市场、混合形式或科层这三种不同的治理结构。
20 世纪80 年代以后,威廉姆森开始用交易费用分析法来分析组织问题,他对组织的分析有一条明显的渐进线索。早期他认为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之所以不能无限扩张,主要是因为科层增加所导致的控制性损失。但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威廉姆森认识到,如果允许企业最高层进行选择性干预,那么控制性损失将不是问题。而选择性干预不可能无限扩大乃至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内部不能像市场那样引入高能激励。同时,真实世界中的组织形式不仅仅是市场和企业,至少还存在混合形式。接着,威廉姆森又引入契约法、适应性和官僚主义成本等维度,后来又增加了对官僚组织的分析,从而更加完善和深入地刻画了“市场—混合形式—科层—官僚组织”这四种资本主义经济中最主要的组织形式。(www.xing528.com)
威廉姆森将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他认为,事前的交易费用是指由于将来的情况不确定,需要事先规定交易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明确这些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就要花费成本和代价,而这种成本和代价与交易各方的产权结构的明晰度有关;事后的交易费用是指交易发生以后的成本。威廉姆森还分析了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他认为,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环境的不确定性、小数目谈判、组织或人的机会主义,以及信息不对称等,这些因素构成了市场与企业间的转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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