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不同的工作给人带来的满足感差异很大。有些工作总是被追捧,被认为富有满足感或“成就感”,其他很多工作则被认为是苦差事。有些工作是“有意义的”,更容易被认为是一种使命,令人感到骄傲、自豪。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从伦理学的角度,严格地说任何工作都有价值,没有哪个低人一等,所有工作都能增加人的尊严,都同样服务于道德得体和精神救赎的事业。工作伦理认为,所有工作就本身而言都是“人性化的”,不管从事工作的人得到的是什么样的乐趣(或没有乐趣)。履行了一份职责的感觉是工作带来的最直接、最具决定性、最充分的满足感。在这个方面,所有工作都是平等的。有少数幸运儿能够把职业作为真正的使命,并在自我实现时体验到引人入胜、令人沉醉的满足感,但这通常被归因为“职责完成得很好”的意识。这种意识对所有工作的执行者都是成立的,即使是那些最卑微、最没有吸引力的工作。工作伦理传达了一种平等的信息,它淡化了工作之间原本显著的差异,包括带来满足感的能力、带来地位和声望的能力,以及能够提供的物质利益。
对工作的美学审视则截然不同。它强调了区别,放大了差异。它把某些职业提升到引人入胜的程度,赋予其精致的美学内涵、真正的艺术性体验;其他那些为了生计获取报酬的职业则根本没有任何价值。这些“高大上”的职业对其欣赏者有同等的素质要求——良好的品位、足够的修养、独到的眼光、无私的奉献精神和优秀的教育。其他类型的工作一律被认为是悲剧,一文不值,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人们心甘情愿、自由选择的标的。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在无法获得任何其他生存手段的情况下,才有人会从事这类工作。
前者是“有趣的”,后者是“无聊的”。这两个简明扼要的价值判断概述了赋予它们实质的复杂审美标准。这种“不需要理由”“不接受反驳”的直率,从侧面印证了美学已取代伦理学,主导了工作的价值判断。如同所有其他可以成为消费标的、被消费者自由选择的事物一样,工作必须是“有趣的”——多样化、令人兴奋、具有挑战性,包含适度的风险,并不断带来崭新的体验。那些单调、重复、例行、缺乏冒险精神、不允许创新、没有挑战、无法带来提升和自信的工作,就是“无聊的”。很难想象一个成熟的消费者会自愿从事这样的工作,除非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即他本质上已经不是一个能够自由选择的消费者)。这类工作完全没有美学价值,在这个注重体验的社会里,不可能成为一种使命。
问题在于,在这个美学标准至高无上的世界里,那些令人厌恶的工作未能保留过去假定的道德价值。只有未经消费者社会改造、尚未皈依消费主义的人才会心甘情愿选择那样的工作,满足于出卖劳动力勉强生存(来自贫穷国家的第一代移民和“外来务工者”,或四处寻找廉价劳动力的外来资本设立的工厂中雇佣的贫穷国家居民,都可以归为此类),其他人只有在被迫的情况下才会接受那些无法提供美学价值的工作。曾经隐藏在工作伦理外衣下的粗暴胁迫,今天赤裸裸地、毫不掩饰地显现出来。引诱和唤起欲望,这些在消费者社会中无比有效的整合/激励工具,此时也只能束之高阁。为了让那些已经皈依消费主义的人去从事那些经不起美学考验的工作岗位,必须人为地重新创造一种没有选择、迫不得已、为最基本的生存而奋斗的处境。只是这一次,不会再扯上什么崇高的道德救赎。
就像选择自由和行动自由一样,工作的美学价值成为消费者社会的一个有力的层级化因素。诀窍不再是最小化工作时间以腾出更多的休闲空间,而是相反,完全抹去工作与兴趣、爱好、娱乐之间的界限,把工作本身变成最令人愉悦的娱乐。娱乐式工作是一种最令人羡慕的特权,那些有幸得到这种特权的人,一头扎进工作提供的强烈感官享受和令人兴奋的体验中。“工作狂”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7×24小时地专注于工作的挑战。这些人并非过去的奴隶,而是当下幸运和成功的精英。
富有成就感的工作,能够自我实现的工作,作为人生意义的工作,作为生活核心的工作,作为骄傲、自尊、荣誉和名声的源泉的工作,简而言之,具有使命感的工作,成为少数人的特权,成为精英阶层的特有标志。其他人只能敬畏地远观、艳羡,只能通过低俗小说和肥皂剧来体验。他们在现实中没有机会从事这类工作,体验这种生活。
“灵活的劳动力市场”不提供终生职业,也不容许它们存在。对从事的工作产生感情,爱上这份工作,根据这份工作和运用的技能确定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意味着成为命运的人质。鉴于所有工作的短暂性和所有合同中都包含的期限条款,这既不现实,也不值得推荐。除了少数的天之骄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当今灵活的劳动力市场上,对工作从一而终会带来巨大的风险,会招致心理和情感上的灾难。(www.xing528.com)
这样一来,勤奋和奉献的劝诫显得虚伪、空洞,理智的人最好能够洞察本质,看穿老板所布置游戏中的“使命感”外衣。老板其实并不指望员工们相信自己说的是肺腑之言,他们只希望彼此对这场游戏心照不宣,并据此行事。对老板来说,员工若真的接受所谓的“使命感”会积聚麻烦,下一次“裁员”或“合理化”时,这些麻烦就会爆发。道德说教或许可以在短期获得成功,但长远来看都会适得其反,因为这会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使他们偏离真正的使命——身为消费者的追求。
所有这些“该做”与“不该做”、梦想和代价、诱导和警告,交织成一副奇景展现给苦苦寻求自己使命的人们。就伟大的运动员或某个领域中最耀眼的明星而言,在他们非凡的成就和声望之下,失去的是生命中所有可能阻碍成就的东西,他们摒弃了所有凡夫俗子珍视的乐趣。他们的成就无疑是最真实的。田径场或网球场是最能检验“真才实学”的舞台。如果歌手能够站在挤得水泄不通的狂热剧场中演唱,那么他/她的优秀性就毋庸置疑。在这些公开场合中,似乎没有矫揉造作、阴谋诡计、装腔作势、幕后操作的空间。所有这些都是真实的,每个人都在观看,并作出评判。这些关于使命的戏码自始至终都在拥趸面前公开上演(看似如此。事实上,表演的可靠度需要大量的脚本和筹划)。
被崇拜的明星如同其他被崇拜的圣明一样,可以被敬仰,被视为典范,却不可效仿。他们象征着人生的理想,也象征着人生理想的遥不可及。体育场和舞台上的明星格外富有,他们倾心付出、克己自律,最终收获了“以工作为使命”这则信条孕育的果实。咏诵那些网球、高尔夫、斯诺克或国际象棋锦标赛冠军令人瞠目结舌的奖金,或是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与那些虔诚的信徒咏诵神的奇迹和殉道者的苦难一样,是这种崇拜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明星收获的东西多么令人赞叹,他们失去的东西就多么令人胆寒。代价之一是这种荣耀过于短暂,明星从不知名处跃入苍穹,最终又回到不知名处销声匿迹。难怪运动员是使命伦理剧的最佳演员:这种成就必然短暂,如青春一般稍纵即逝。他们生动地展示了“以工作为使命”是一种自我毁灭、快速消亡的生活。使命可能多种多样,但最重要的是,它不是——无论如何在这个剧本中不是——一个贯穿一生的命题。使命只是生活的一个插曲,就像那些后现代的体验收集者收集的任何一种体验一样。
韦伯笔下的“清教徒”把自己的工作生活作为道德的修行,作为对神圣戒律的践行,他们认为所有的工作在本质上都是道德问题。今天的精英同样自然而然地认为所有的工作在本质上都是美学问题。就社会底层的现实生活而言,这种观念和前者一样,都无比荒唐。[6]它使人们相信,上层人士热情追求、自愿选择、珍惜且拥护的“灵活性”,对其他人也一定是一种无上的祝福,哪怕这种“灵活性”最终带来的与其说是选择的自由和自主的权利,不如说是安全感的丧失、被迫背井离乡和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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