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办发〔2012〕300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结算公司:
近年来,通过各方积极努力,银行业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落实国家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软件正版化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软件正版化牵头负责部门,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将软件正版化纳入部门及分支机构考核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规和《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要求,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积极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软件购买、安装、使用、回收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降低使用成本。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对于防范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的重要意义,将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要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软件正版化培训教育,提升认识水平,营造“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良好氛围。(www.xing528.com)
(四)加强技术防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积极探索并研究部署终端管理、软件资产审计等有关技术手段,保障合法软件的合理使用,杜绝员工自行安装非法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消除管理盲区。
(五)加强监督检查。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将软件正版化纳入信息科技监管工作范畴,将软件正版化情况作为信息科技风险评估要素,在信息科技现场检查中涵盖软件正版化有关内容;要密切监测并督促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2012年度自查及抽查工作安排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展一次软件正版化全面自查整改工作。自查内容包括:软件正版化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培训教育情况、技术管理情况,2012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及完成情况,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正版化情况。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据实填写软件正版化情况调查表,并对自查过程、自查发现、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困难、建议和意见等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整改计划,形成自查报告。
请各银监局自行选择辖内法人机构开展抽查,重点是操作系统和文字处理软件正版化情况,要深入核查上述两类软件许可数量与实际安装数量,杜绝“只买不用、买少用多”的情况,并形成抽查检查工作书面报告。
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2012年11月21日前将调查表、自查报告纸质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其中电子版通过金融专网或光盘形式报送,严格禁止互联网报送。请各银监局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汇总后的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查表、自查报告及抽查检查工作报告(电子版)通过工作网邮箱报送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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