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开始,以通信、计算机和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成为第三次科技革命的主要驱动力。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方式。软件从一开始伴随着硬件共生发展,逐渐自成体系,已经成为促进信息技术发展应用的基础性、关键性因素。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的普及掀起了新一轮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浪潮,软件成为促进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对全球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2010年以来,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普及,软件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
软件(software)一词最早出现在1958年,在此之前,人们通常用指令、程序等词汇指代软件,关于软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韦氏词典将软件解释为“运行在计算机上并且执行特定功能的程序”,并指出软件总是相对于计算机等硬件而言的。在进一步的完整定义中,该词典将软件描述为“与一个计算机系统相关联的全部程序、过程和文档的集合”。大英百科全书定义软件就是“告诉计算机做什么的指令”,软件包括与操作一个计算机系统相关联的全部程序、过程和例程的集合。韦氏词典和大英百科全书对软件的解释基本是一致的,唯一区别是韦氏词典将文档作为软件的组成部分,而大英百科全书并未将文档纳入软件范畴。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因此,软件有两大组成要素:一是存储介质上的程序,它们是可执行的,并可产生用户需要的结果;二是相关的文档资料,它们既是软件开发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又是软件使用与维护的依据。软件的可执行部分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应用程序和系统程序。应用程序是面向用户解决各种特定实际问题的程序,如工程管理或科学计算程序。信息管理程序及游戏娱乐程序等。系统程序是面向计算机系统的为应用程序服务的底层和基础程序的综合,它们支撑应用程序的运行,如操作系统、中间件等。软件的不可执行部分大致可以分为面向用户的文档和面向开发方的文档。面向用户的文档告诉用户如何使用、维护和修改程序,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及程序维护手册等。面向开发方的文档提供软件开发的过程性资料,如系统可行性论证报告、软件计划说明书、需求规格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以及测试计划、测试分析报告等。(www.xing528.com)
上述定义尽管略有差别,但对软件本质和特性的理解是一致的。软件是智力成果的外化,软件看不见摸不着,与硬件相互依存,但却是硬件的灵魂。离开软件,无论多么精密、多么先进的计算机硬件都只是一个躯壳。同样,离开硬件,软件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无法运行。
软件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到2013年,全球软件产业规模达12060亿美元,占全球信息和通信技术支出总额的31.8%。2013年,我国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达3.3万家,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3.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4%。软件业务收入占电子信息产业比重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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