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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跨境风险应急管理的理论依据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系统性风险的控制,决不能仅仅依赖于国家的监管,有效地解决方案是国家间的通力合作,共同监管。[12]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实施宏观审慎监管已经成为国际有关监管当局的共同要求。逆向选择是指信息不对称发生在当事人签约前,而道德风险则是信息不对称发生在签约后。金融市场是借贷双方签约建立借贷关系的市场。道德风险显然也是由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实施跨境风险应急管理的理论依据

(一) 系统性风险理论

系统性风险 (Systemic Risk) 在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国内外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系统性风险进行了解释。如,巴塞洛缪(Bartholomew) 和毛惠伦 (Whalen) 认为“系统性风险指的是在整个或几乎整个经济体系当中,由于某种巨大的、总体性的冲击,而产生了几乎是同时的、严重的且对整个经济有反面效果的情况”,在这里“系统性”指的是整个银行产业或全体金融机构,而不是少数几家[5]; 米什金 (Frederic S.Mishkin) 将系统性风险定义为“一个突如其来的,而且通常是未能预期的突发事件,而该突发事件会扭曲金融市场的资讯,最终导致金融市场无法以有效率的方式来分配其资源”[6]; 国际清算银行对系统性风险的定义为“金融机构的任一成员,因为无法完成契约上的义务,而使得其他成员之间产生一连串的负面反应,最后使得整体金融体系陷入困境的一种危机”等。通过对上述文献的考查,可以看出,系统性风险这一概念强调的是能够对整个金融系统正常运转带来灾害的风险。这一概念应该与传统的系统风险(Systematic Risk) 区别开来,后者指的是金融机构共同面对而不可通过大数定律分散的风险。[7]这两个概念虽然没有严格的排它性,但其侧重点却不同。例如,一般的政策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系统风险 (Systematic Risk),但并不是由交叉感染会导致整个金融系统无法正常运转的系统性风险(Systemic Risk)。在一次系统性风险事件中,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传染既可以通过直接的方式进行,如金融机构之间达成的交易、互换或分摊合约为金融机构建立了直接的风险联系,也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进行,如一次风险事件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出现异常变动,或者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出现变化,而价格变化和流动性变化则很容易波及多家对手交易金融机构,从而使整个金融系统功能发生障碍[8]

“金融脆弱性”是系统性风险产生的根源[9],由于金融机构的业务性质、运作模式以及复杂的网络结构 (Complex Network Structure),金融机构面临资产负债的匹配风险、不对称信息风险、对手违约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会计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众多风险导致了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从而使金融风险都带有系统性属性,极易导致风险的跨境、跨市场传染。通常来说,如果不能在全球范围内化解系统性风险,就会给各国监管者留下沉重的负担,并使金融体系在面对未来的危机时不堪一击。对系统性风险的控制,决不能仅仅依赖于国家的监管,有效地解决方案是国家间的通力合作,共同监管。

(二) 宏观审慎监管理论

“宏观审慎”(Macro-prudential) 概念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被国际社会突出强调。它最早由国际清算银行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提出,指系统性或系统层面的监管框架及其与金融稳定和宏观经济的联系。[10]1998年1月,基金组织在《迈向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框架》的报告中明确将“宏观审慎监管”(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 理念运用于维护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以亚洲金融危机为驱动,“宏观审慎”概念开始被各界大规模应用,其关注的重点先后涉及发展中国家的过度借贷,金融创新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体系的周期性影响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失败的影响。[11]通过对“宏观审慎”概念的起源考证,可以发现,“宏观审慎”着重于强调以促进金融体系整体稳定为明确目标的审慎性工具的运用。换言之,宏观审慎监管是相对于微观审慎监管 (Mi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 而言的。与微观审慎监管侧重于防范单个金融机构危机的爆发,防止单个金融机构破产不同,宏观审慎监管强调更多的是从金融体系的整体角度实施监管,其直接目的在于防范金融业系统性危机的爆发,防止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陷入不稳定状态,其监管的对象是金融体系中的系统性风险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构成了审慎监管的全部内容,审慎性工具的运用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在金融“维稳”中将“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成功结合,实现两种工具在审慎性框架下的平衡,促成其功能更好的发挥。[12]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实施宏观审慎监管已经成为国际有关监管当局的共同要求。宏观审慎监管的实现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对大量信息进行持续性监测,并在此基础上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捕获那些可能处于监管范围之外的机构和金融创新带来的新型风险[13],因而亟须建立金融风险管理的跨境机制。

(三) 信息不对称理论(www.xing528.com)

信息不对称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按照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不同,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分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类问题。逆向选择是指信息不对称发生在当事人签约前,而道德风险则是信息不对称发生在签约后。金融市场是借贷双方签约建立借贷关系的市场。由于借贷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市场中自然存在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最早由Stiglitz和Weiss提供了理论分析框架,他们认为,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问题是导致信贷配给的根本原因。[14]在信贷市场上,根据风险收益对等原则,风险越高的借款人更愿意支付较高的利率。如果市场信息完备,银行能够根据借款人风险水平合理定价,理论上所有借款人都能够在各自愿意支付的利率水平上得到贷款。但由于信贷市场上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确切了解借款人风险水平,所以银行面临着逆向选择问题,并且逆向选择问题的严重性随着利率上升而加剧。[15]道德风险则出现在借贷合同执行之后。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有投资高风险项目的激励,因为一旦成功,借款人能够获得更多收益而失败后的损失则由贷款人承担。除此之外,借款人也可能为了个人利益挪用贷款,或者不尽责确保项目收益,这些都会损害贷款人利益。[16]贷款人面临的这类风险属于通常所说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显然也是由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由于存在道德风险,贷款人可能会选择不提供贷款。这样,道德风险最终造成市场上的贷款和投资规模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而只能处于次优水平。

在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可能引发多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如不良贷款、公司内部欺诈等,当由此造成的损失到达一定程度,就有可能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而对于金融监管者而言,要消除这些可能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风险,必然要求其在监管活动中拥有全球视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跨境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地确保这种基于全球风险的监管理念的形成和监管活动的开展。

(四) 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 是指两个被捕囚徒之间的一种特殊博弈,是非零和博弈中具代表性的例子,说明为什么甚至在合作对双方都有利时,保持合作也是困难的[17],反映了个人的最佳选择并非团体的最佳选择。囚徒困境最早是由美国数学家阿尔伯特·塔克 (Albert Tucker) 于1950年提出来的。[18]阿尔伯特·塔克通过一个通俗化故事解释了博弈论是什么,后来这个故事成为博弈论中最著名的案例。单次发生的“囚徒困境”和多次重复的“囚徒困境”结果并不一样。博弈论告诉我们,单次博弈无法实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统一,获得集体利益的最大化,然而在进行多次重复性博弈的情况下,参与者通过多次经验的积累,并在保持信息畅通的基础上进行连续性合作,则有可能实现共赢,走出“囚徒困境”,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运用到跨境风险管理过程中,即各国基于自身利益选择实施的最优风险管理手段,并不一定能够获得预期效果,要走出此困境,就必须打破危机管理中各自为政的局面,进行连续合作和充分的信息交流,并采取一致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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