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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必要性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认为,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也因此,一旦金融市场出现大规模流动性危机,各国中央银行很难立即作出有效应对。故而,为了实现预期政策目标,各国必须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换言之,全球性的危机必须采取全球性的策略予以应对。参见白钦先主编: 《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44~45页。

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必要性

(一) 基于金融全球化理论的分析

“金融全球化”(Financial Internationalization) 是近二十多年来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名词,也是整个世界日益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一般认为,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从金融本身的发展规律来看,推动金融全球化不断纵深发展的现实动因是西方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信息技术科技革命以及资产证券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需要。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各国经济与金融的相互依存性因国别资本和金融服务得以迅速、大量和基本不受限制的跨国界流动而变得日益密切。基于此,金融全球化在给世界各国家和地区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性因素,具体表现为: 首先,金融全球化使国际金融市场更加动荡,金融监管压力剧增以及金融体系更为脆弱。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增强了资本的跨境流动性,加剧了各种资产价格在国际间的波动,从而增加了国际经济活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促进了金融创新,在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为全球金融监管带来挑战,这两方面叠加必然加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和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其次,金融全球化削弱了各国政府通过货币政策、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等经济手段对国内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能力。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中央银行难以控制货币总量、利率和汇率等关键性指标,其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能力也受到很大挑战,故而难以实施独立的货币政策。也因此,一旦金融市场出现大规模流动性危机,各国中央银行很难立即作出有效应对。欧洲债务危机恰恰反映了这一点。[2]

(二) 基于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理论的分析

30国集团 (G30) 在1998年发布的一份文件中将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定义为“各国充分考虑相互间国际经济联系,有意以互利的方式调整各自经济政策”的过程。从广义上讲,凡是在国际范围内能够对各主权国家国内宏观经济政策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和制约的行为均可视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的研究源于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理查德·库珀(Richard N.Cooper)。他在1968年出版的《相互经济学: 大西洋共同体的经济政策》(The Economics of Interdependence: Economic Policy in the Atlantic Community) 一书中指出,国家间经济的互相依存性是进行经济政策协调的基础,政策的溢出入效应 (Policy Spill Over Effects) 是展开经济政策协调的原因。所谓国家间经济的相互依存性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国际或国内经济目标,各国家或地区必须采取的相一致的政策的程度。一般来说,相互依存性越高,则需要国际社会展开的政策协调程度越高,反之亦然。经济政策的溢出入效应包含溢出效应和溢入效应两个方面。所谓溢出效应是指国内经济政策 (如货币政策、利率政策以及汇率安排等) 实施后没有或者只有很小一部分作用于国内的有关经济变量,从而使国内经济政策达不到预期目标。美国经济学家弗兰克尔 (Frankel) 指出,溢出效应的产生是一国国内经济与世界其他国家之间发生重要联系的结果,[3]同时,反过来,其他国家的有关经济政策也可能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国内产生影响,从而使国内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产生扭曲,难以达到预期,这则被称为是经济政策的溢入效应。经济政策的溢出入效应有力地说明了各国经济金融政策的相互关联性:[4]在当今社会,一项国内经济金融政策能否实现政策目标,不仅依赖于该国的现实经济金融条件,而且还取决于其他有关国家 (如贸易伙伴国) 的相关经济金融政策。故而,为了实现预期政策目标,各国必须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

(三) 基于危机治理理论的分析

1989年,世界银行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 从危机到可持续增长》(Sub Saharan Africa: From Crisis to Sustainable Growth) 中第一次使用了“危机治理”(Crisis Governance) 这个概念。[5]此后,“危机治理”便被广泛地用于金融、管理领域。金融危机治理是在金融危机已经爆发的条件下,针对金融危机的扩散、蔓延而采取的一系列反危机手段的总称。作为全球治理的一个方面,金融危机治理是国家层面的治理和善治在国际层面的延伸,是国际社会中利益相互冲突或利益有差异的各方,基于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就某些事项达成广泛合意,并据此调整各自行为的过程和方式。金融危机治理手段具有灵活性,一般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危机,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而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系统性和全球性金融危机多发的时代,金融危机各方的利益分歧越来越大多,也越来越大。故而,在全球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并表现出一片混乱的情况下,实现全体人类的共同利益需要国际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通过更多的国际合作与协调行动,增进彼此间的共识,寻求危机的共同解决之道。换言之,全球性的危机必须采取全球性的策略予以应对。(www.xing528.com)

[1] 参见白钦先主编: 《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页。

[2] 由于欧元区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且难以调和,加上各国的偿债能力及财政能力也不一样,一旦欧元区国家出现债务违约,势必会使货币一体化的欧元区面临“崩溃”风险。但是,欧洲央行却无法充当最后贷款者的角色,因为它没有足够充裕的资金来确保欧洲各国债务的偿债能力,也难以有效处理主权债务、银行危机等棘手问题。参见潘正彦: 《经济金融全球化让世界面临三大挑战》,载《上海证券报》2011年9月21日。

[3] 这种联系包括两个方面: (1) 一国通过贸易流量发生联系,影响收入和就业水平; (2) 通过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影响利率和汇率。参见白钦先主编: 《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44~45页。

[4] 例如,一国为降低通货膨胀而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通过使汇率上升,从而提高他国进口价格,进而可能对他国未来的通货膨胀产生不利影响。

[5] 世界银行认为,受援国要想在经济援助中取得预期效益,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如保证受援国政府的“透明”、“法治”和“效率”等。出于这一考虑,世界银行放弃了它的章程所规定的政治中立态度。See Hernández,Leonardo and Rudolph, Heinz,Sustainability of Private Capital Flows to Developing Countries—Is a Generalized Reversal Likely? October 1995,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No.1518,at SSRN:http: //ssrn.com/abstract=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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