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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论坛的背景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8年10月3日,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在华盛顿会晤,联合发表了一项致力于维护金融稳定并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声明。金融稳定论坛每年在春秋两季定期举办全体会议。该工作组主要负责评估离岸金融中心对全球金融稳定的影响,以及这些中心在推行国际审慎监管标准和遵守跨境信息交换方面取得的进展。

金融稳定论坛的背景

20世纪90年代,金融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以互联网的普及为标志的科技革命从时间和空间上缩小了世界各国间的距离,促使全球金融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全球化市场中,大量金融业务跨国界进行,国际借贷、证券和跨国并购体系已基本形成,各国间的经济金融联系和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强。在这种背景下,任何金融问题引发的危机不再局限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将在世界其他地方形成剧烈的连锁反应[1],引发系统性危机。因此,维护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便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高度关注的问题。

1997年7月,金融风暴席卷泰国,泰铢贬值,泰国银行被迫放弃盯住美元汇率,实行浮动汇率。不久,这场风暴横扫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打破了亚洲经济日益繁荣发展的景象,所涉各国的货币大幅贬值,经济增长出现停滞甚至严重衰退,与亚洲国家有着密切经贸往来的美、欧等西方国家和地区,由于与亚洲国家贸易逆差的剧增以及股市的疲软,经济亦出现严重下滑。亚洲金融危机世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暴露出新兴市场金融监管体制和国际金融体系的重大缺陷,同时显示出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相互关联性和高度依赖性,促使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新兴市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并逐步认识到构建国际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重要性。

1998年10月3日,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在华盛顿会晤,联合发表了一项致力于维护金融稳定并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声明。该声明指出,始于亚洲的金融问题已经暴露出新兴市场金融监管和国际金融体系的缺陷。为应对当前形势带来的挑战,有必要加强国际合作,并迅速在广泛范围内开展改革。[2]会议要求时任德国央行行长的汉斯·提特梅耶 (Hans Tietmeyer)就此与其他相关主体进行磋商,寻找一个新的机制以增强国家与国际监管主体和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1999年2月,在七国集团波恩会议上,汉斯提交了名为《金融市场监督和监测方面的国际合作与协调》(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Coordination in the Area of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ion and Surveillance)的报告,提议成立金融稳定论坛,作为增强金融市场监督和监测方面国际合作与协调的平台,促使国际金融市场更好地运作。[3]七国集团会议接受了上述建议,与会各国在会议结束时发表的联合公报中明确表示,将立即采取行动举办金融稳定论坛。[4]

1999年4月14日,金融稳定论坛第一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及意大利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出席了会议。国际清算银行前总裁安德鲁·克罗克特以个人身份被任命为论坛主席。

研究表明,金融稳定论坛是七国集团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促进国际金融体系稳定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及其伴生的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不断增大是其产生的宏观背景,而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则是其问世的直接推手。

二、金融稳定论坛的运作机制

从其产生的背景及过程来看,金融稳定论坛是七国集团在构建金融稳定机制方面所做的一种有益尝试。它由七国集团发起设立,向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汉斯·提特梅耶提交的报告以及七国集团在波恩会议上发布的公报,论坛设立的宗旨主要在于确保国内金融当局、国际金融机构及相关组织和团体能够更有效地增进和协调各自的职责,从而更好地维护国际金融稳定、完善金融市场运作并减少系统性风险。论坛实际上取代了七国集团多年来为加强国际金融体系而设立的一系列特设工作组 (Ad Hoc Groups) 的职能,其主要任务在于评估影响全球金融体系的问题和缺陷,确定和监督为解决这些问题而采取的必要行动,促进成员国内主管金融稳定事务的当局间的合作与信息交换等。

成立之初的金融稳定论坛,其成员除七国集团国家中负有金融稳定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外,还包括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等主要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等行业性国际监管者组织。鉴于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对加强全球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性,1999年6月,经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同意,金融稳定论坛扩大了其成员范围,中国香港、澳大利亚、新加坡及荷兰四个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应邀加入了论坛。(www.xing528.com)

金融稳定论坛每年在春秋两季定期举办全体会议。其秘书处设在瑞士巴塞尔。除秘书处外,为了支持其活动,论坛下设了若干非常设性工作组,其中主要有:

(1) 高杠杆机构工作组 ( Working Group on Highly Leveraged Institutions)。该工作组的主要使命是采取措施以减少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采用高杠杆产品所引起的不稳定性。

(2) 资本流动工作组 (Working Group on Capital Flows)。该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评估如何减少借贷国资本流动波动和降低金融体系过多短期外债风险的措施。

(3) 离岸金融中心工作组 (Working Group on Offshore Financial Centres)。该工作组主要负责评估离岸金融中心对全球金融稳定的影响,以及这些中心在推行国际审慎监管标准和遵守跨境信息交换方面取得的进展。[5]

(4) 存款保险工作组 (Working Group on Deposit Insurance)。该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考察国际社会有关存款保险的实践,并为考虑设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制定切实可行的存款保险指引。[6]

(5) 标准实施专责小组 (Ad Hoc Task Force on Implementation of Standards)。该专责小组主要负责讨论并解决如何鼓励各金融市场实施有关加强金融体系的国际标准问题。[7]

进入21世纪,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新兴市场国家的崛起,囿于七大工业国的金融稳定论坛在讨论与国际金融体系发展相关的问题时,其有效性和影响力受到了极大挑战。为此,论坛开始寻求新的活动方式,如通过与非论坛成员国家举办区域会议,逐步扩大其活动范围。2001年4月,金融稳定论坛第一次区域会议在墨西哥召开,八个非论坛成员国家代表[8]出席了会议。此后,论坛分别与来自拉美、亚太、中欧和东欧等地区的非论坛成员国家举办了多次区域会议[9]。区域会议的召开,为论坛成员方与其他非论坛成员国家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换意见的平台,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论坛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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