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有不少有关各国行政法研究的学术著作。其中,代表性著作当推王名扬教授的《英国行政法》《法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三部曲及其于2006年出版的《比较行政法》。此外,其他学者也出版了一些有关国家行政法和比较行政法的研究成果,如张越编著的《英国行政法》,刘飞的《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应松年主编的《四国行政法》,王新建的《英国行政裁判所制度研究》,胡建淼主编的《十国行政法比较研究》、《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和《世界行政法院制度研究》三本著作,张千帆、赵娟、黄建军合著的《比较行政法——体系、制度与过程》,以及杨建顺主编的《比较行政法——方法、规制与程序》。此外,有关行政法的译著也有相当数量,如关于德国行政法的译著有:迈耶的《德国行政法》,沃尔夫、奥托·巴霍夫和罗尔夫·施托贝尔的《行政法》,哈特穆特·毛雷尔的《行政法学总论》和阿斯曼的《秩序理念下的行政法体系建构》;有关法国行政法的译著包括:古斯塔夫·佩泽尔的《法国行政法》,里韦罗的《法国行政法》及L·赖维乐·布朗与约翰·S·贝尔的《法国行政法》;而有关英国行政法的译著则有:威廉·韦德的《行政法》,莱兰和安东尼合著的《英国行政法教科书》等;有关美国行政法的译著则包括:施瓦茨的《行政法》,斯图尔特的《美国行政法的重构》,盖尔霍恩和莱尔合著的《行政法》等;此外,还有若干日本和韩国行政法领域的译著,如日本盐野宏的《行政救济法》,南博方的《行政法》和韩国金东熙的《行政法》。从这些代表性著作可以看出,虽然对于英、美、法、德、日、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法制度都有一定的研究,但总体而言,对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比较性研究的著作还是相对较少的,对这些国家和地区行政复议制度的专门比较研究更是少见。
目前,对我国大陆行政复议制度进行研究的专著已经有不少。如周汉华主编的《行政复议司法化:理论、实践与改革》,张胜利的《完善行政复议法基本问题研究》,樊华辉的《行政复议制度新论》,王青斌的《行政复议制度的变革与重构——兼论〈行政复议法〉的修改》,王莉的《行政复议功能研究——以走出实效性困局为目标》,吴峰的《基层行政复议实证研究:以南京市浦口区为样本》等。此外,应松年主编的《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和完善》一书还对专家起草的行政复议法草案进行了专门研究。这些著作都是近些年来行政复议领域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虽然它们为本研究提供良好的研究基础,但是总体而言,上述成果研究的重点均主要限于中国大陆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对于世界其他地区行政复议制度虽有所着墨,但系统性比较研究,尤其是关注各国各地区改革历程的研究仍还存在严重不足。(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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