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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监督管理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娱乐场所监督管理

1.娱乐场

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提供歌舞游艺消遣等娱乐活动的公众处所。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旅游饭店已从过去单纯提供住宿、餐饮服务转变成为提供住宿、餐饮、娱乐、健身等多项服务的综合实体。因此,旅游饭店开办歌厅、舞厅、录像、游戏与网吧等娱乐场所,应与社会其他娱乐场所一样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2.娱乐场所的经营方向

娱乐场所的经营方向是坚持为人民服务,丰富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的娱乐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含有下列内容:(1)违反宪法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领土完整;(3)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5)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活动;(6)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教唆犯罪;(7)违背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8)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9)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保、价格、劳动等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配合,及时提供,不得加以拒绝、阻挠。(www.xing528.com)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还应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警示记录系统;对列入警示记录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此外,还应建立相互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4.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与营业执照;(2)不履行监管职责,或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不依法取缔,或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3)接到举报、通报的违法行为后不依法查处;(4)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5)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6)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对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依法向有处理权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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