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旅游保险合同,是指旅游企业或旅游者与保险人对旅游活动中的意外事故,约定双方法律关系的书面协议。我国现有的旅游保险主要包括旅游救助保险、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游客住宿人身保险与旅行社责任保险等。与其他保险合同相比,旅游保险合同具有下列特征:(1)投保人是旅游者或旅游企业;(2)被保险人是旅游者或旅游企业;(3)合同约定赔偿限制在旅游期间;(4)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相结合;(5)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
2.旅游保险合同主体
旅游保险合同主体包括旅游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旅游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旅游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形成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人,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通常就是旅行社或旅游者与保险公司。投保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付保险费、及时通知与提供证明等项义务。保险人则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经营条件,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许可证,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之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被保险人指其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证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证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亲属均可成为受益人。旅游保险合同的关系人通常就是旅行社或旅游者及其亲属。
3.旅游保单及其内容(www.xing528.com)
旅游保单是载明旅游保险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内容的书面凭证。旅游保险双方对于合同条款达成协议,表明旅游保险成立。旅游保险一旦成立,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单或其他凭证。旅游保单是保险公司向旅行社或旅游者所签发的保单或其他凭证。
旅游保单内容涉及旅行社或旅游者与保险公司的约定条款及有关事项。旅游保单内容包括:(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保险受益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金额;(7)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4.旅游保险索赔与理赔
索赔,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遇到约定的保险事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或灭失以后,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在旅游保险中,旅行社或旅游者及其亲属均可提出索赔要求。但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照旅游保险合同要求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有关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证明和资料。
理赔,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针对提出的索赔要求,审核责任与进行处理的赔偿行为。在旅游保险中,保险公司应对旅行社或旅游者及其亲属提出索赔的正当要求进行理赔,及时作出责任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旅行社或旅游者及其亲属。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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