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管理原则,形成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完整体制。此外,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全力履行旅游安全的工作职责。
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的工作职责是:(1)制定国家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2)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综合治理与协调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问题;(3)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4)负责全国旅游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5)协调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6)负责全国旅游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2.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涉及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的旅游安全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安全法规;(2)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将旅游安全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3)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新开业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其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参加开业前的验收工作;(4)协同公安、卫生、园林等有关部门,开展对旅游安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5)组织和实施对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6)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其指定的合适地点;(7)受理本地区涉及旅游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8)负责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其他事项。(www.xing528.com)
3.基层单位的工作职责
旅行社、旅游饭店、车船公司、购物商店、娱乐场所和其他经营旅游业务企事业单位是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这些单位应履行的旅游安全工作职责是:(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和职工。(2)接受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检查与监督。(3)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培养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4)新开业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开业前须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对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得开业。(5)坚持日常的安检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于接待旅游者的汽车、游船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在运营前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6)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或丢失。(7)在安排旅游团队的游览活动时,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注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分疲劳状态。(8)负责为旅游者投保与理赔。(9)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安置及赔偿事项等。(10)开展登山、汽车、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保预案和急救措施,重要团队需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4.违规责任
对于违规造成游客伤亡事故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与责任单位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3)限期整改;(4)停业整顿;(5)吊销营业执照;(6)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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