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旅游法律行为类型及其效力

旅游法律行为类型及其效力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效行为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违法行为是无效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旅游企业若为旅游者提供色情、赌博或吸毒等违法服务,这种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在旅游业务中,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同样存在。

旅游法律行为类型及其效力

1.合法行为

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内容及其方式。合法行为能够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并能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在旅游活动中,合法行为的共同特征主要包括:(1)旅游活动的行为人具有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能力。例如,旅游者的精神状态、智力发育与行为表现只有符合法规要求,才能进行旅游活动。(2)旅游活动的行为人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旅游活动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无误。例如,旅游者的意思表示真正符合自身意志,才能产生法律效力。(4)旅游活动的行为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当事人做出法律所禁止的或不做法律要求作为的人为活动。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1)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人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违反国家的法规制度;(3)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或正常秩序;(4)具有主观方面过错;(5)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等。

3.无效行为

无效行为,是指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合法行为有效条件的人为活动。在旅游活动中,无效行为的产生条件是:(1)旅游活动的行为人无行为能力;(2)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4)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无效行为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不能产生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违法行为是无效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旅游企业若为旅游者提供色情、赌博或吸毒等违法服务,这种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就此而言,旅游企业不仅不能实现盈利目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www.xing528.com)

4.可变更或可撤销行为

可变更或可撤销行为,是指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无效行为。在旅游活动中,可变更或可撤销行为的确认在于旅游活动的当事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旅游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以后,为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通常采取返还相关旅游价款,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没收违法者的非法所得为国家、集体所有等处理方法。

5.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中规定条件,并以条件成就与否为标准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为活动。对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不得为了自身利益恶意促成或消极阻碍所附条件或所附期限的约定成就。

在旅游业务中,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同样存在。例如,甲单位与旅游汽车公司约定:周日天晴,便租用该公司车辆外出旅游。“周日天晴”便是条件。这种条件是一种特定的法律事实,既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人的行为。有时,当事人会将期限到来作为产生或终止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形成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例如,某旅行社与饭店签订客房预订合同,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入住,某年某月某日离开。因此,一旦约定时间到来,合同依约或是生效或是终止。旅游中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如果成立,就会对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产生约束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