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面临比商业放款更大的风险,商业银行向农村放款,更关注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商业银行的放款方式有信用放款和抵押放款之分,无论哪一种放款,商业银行都构筑了多重保障。
首先,放款区域和对象的选择。在地域上,选择农业经营条件较优或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之处,放款对象表面上看限于合作社,但参加合作社的以殷实之户为主,贫苦的农民多被排除在外,因此,实际的放款对象以殷实的农户为主。
其次,银行向某一地区放款时,先要同当地政府如各省省政府或建设厅接洽,与之订立合同,由其担保,融通一定金额,如中国银行对山东省之棉花合作社放款百万,上海银行对其蚕丝烟叶合作社放款40万,又如上海、中国两行拟对广东之甘蔗栽培放款170万,皆属于此。[17]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不仅抗战前如此,抗战期间,各国家银行在大后方推进农贷时,依然是先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由其担保。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签订担保合同,可以说是新的农村金融制度还没有完全确立时,一种双赢的选择,在政府方面,急需以银行资金,实行农村救济,而在银行则利其有担保,可以较为放心地向农村投放资金。
最后,银行要求借款者提供的保证或抵押。《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全体社员对借款须负连带责任,另外还须承还保证人,这是普通的惯例。而各银行还另订有贷款章程,对保证或抵押的规定更详细、更严格。如中华贷款银团贷款暂行章程对承还保证人规定更具体:规定合作社务须依时报告银团,银团以随时派员调查;存款限于银团,公积金非得银团许可,不得随便动用;在未清偿银团借款之前,不得与第三者发生任何债务关系。对各项放款的规定,如青苗放款,既有合作社的连带责任及第一、第二承还保证人的保证,又有以未生产的农产品为放款保障的规定;运销透支放款,仅及各社所付七成货价及加工费用的四成,而其担保连副产物亦在其内,同时,出售货物须得银团的同意且即在当地出售,其货款亦须由银团代收;运销押汇,虽皆照普通押汇手续的规定,其实押款分数次支付,即先有透支,后有押汇,有时尚须抵还青苗放款,且所押之款,只能转入透支账上,以为继续办理运销之用。凡此种种,银团目的无非在放款安全。[18]
放款种类的选择也透着对安全性的考虑。农业经济从生产、运销到消费,处处需要资金,农民所需要的贷款大致可分为生产贷款、储押贷款和运销贷款,各银行则根据具体的经营环境和策略,对贷款的种类划分略有不同,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分为信用放款、运销放款及仓库储押三种,中国银行分为合作放款、农产抵押及小额放款三种,江苏省农民银行有青苗放款、储押放款、运销放款,中国农民银行有信用合作放款、储押放款、棉花产销贷款、耕牛种子贷款,中国农工银行有信用放款、抵押放款、透支(与各县农行往来),而中华贷款银团,则有生产贷款、利用贷款、运销贷款之别。[19]各银行贷款种类的实际情形,下面略举数例: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对合作社及农民贷款,除仓库押款外,皆以用途分类。其中,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者为生产贷款,其对合作社及耕牛会之贷款皆属此类;利用贷款系用于购置生产上加工之设备;运销贷款用于加工业务者约占15%,用于预付货价者约85%,悉与生产事业有直接关系;购买贷款则属于消费者居多,仓库押款及信用贷款的具体用途不明确,但其中应有相当部分用于生产。其贷款种类、对象及用途如下表:(www.xing528.com)
表4-2 商业银行农村放款种类表
②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农业贷款报告》(1935年1月至6月),第5页。
中华合作贷款银团的放款均由该银团理事协商决定。贷款种类有三:一是生产贷款。专供种子肥料人工之用,每亩以3元为最高限度,贷款时期至长一年。二是运销贷款。分运销流动资金及押汇两种,运销流动资金,自运销业务开始贷给,至运销业务终结时收回。押汇则照普通押汇手续办理,每期贷款以当地棉花市价9折为最高限度,但运销贷款贷出时,应将生产贷款收回。三是利用贷款。专供棉花打包等机器及修建租借房屋等之用,总额以30万元为限,贷款期间至长5年,应收回本息1/5。[20]
由上观之,各银行农村放款种类的分类标准各不相同,于是,各行放款种类的数量有多有少,而有的放款名称互异,实属同类,如所谓信用放款、生产放款与青苗放款基本是同一种放款,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还款期限较长,有别于运销放款;中国银行的合作放款,若就其用途看,恐含有生产及运销两种放款在内,至于其农产抵押及小额放款,或即系他行的仓库储押。[21]
在信用、储押、运销等各种放款中,以运销占最多数,其中缘由,大概因为储押原为非合作社员之便利而设,所储限于少量,储押额自然不大;若系合作社储押,既有运销放款,自少有储押必要,另从银行而言,青苗放款虽有种种保证抵押,但终觉不妥,而运销则有农产为押,大可多放。[22]这种情形,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表现得非常典型,1935年上半年,该行在各地的农村放款,江苏的208万余元贷款中,仓库贷款约占1/2;陕西省146万元贷款,其中除一小部分外,悉为棉花产销合作贷款;其他皖、浙、粤、鲁、湘、鄂、豫、晋诸省,大都以产销合作贷款为主。[23]农村放款种类的选择,再次表明商业银行着重于农村放款安全性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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