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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对接科创板的意义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股权众筹对接科创板的核心意义在于,股权众筹退出和流动性风险亟待化解。因此,股权众筹与科创板的服务对象和价值目标存在高度的一致性。同时,股权众筹对接科创板的可操作性强于对接四板、新三板。股权众筹对接科创板除了解决股权众筹的流动性问题之外,对于科创板本身也有积极作用。这意味着,股权众筹将成为科创板的预科,为科创板提供优质企业池。

股权众筹对接科创板的意义

股权众筹对接科创板的核心意义在于,股权众筹退出和流动性风险亟待化解。

而探究股权众筹的高风险根源,实则在于退出和流动性问题。股权众筹概念自2011年在国内诞生以来,一直没有成为优质企业的融资首选模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显而易见的流动性问题。由于流动性非常弱,现阶段股权众筹功能的发挥直接受到了制约,由此又限制了股权众筹这一融资模式的规模化发展。具体来说,投资者选择股权众筹模式进行投资,退出是最终的投资目标。但是现实情况是,现阶段股权众筹股权转让、回购、退出制度始终没有建立起来,导致股权退出存在较大困难,由此带来投资风险。可以说,缺乏有效、合理的退出渠道,是股权众筹行业高风险的表现之一。以退出风险为首的股权众筹投资风险仍然居高不下,股权众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股权众筹投资的高风险严重不相匹配。最终导致了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现状:停滞不前甚至萎缩倒退。

1.1.2节清楚地显示了中国众筹发展的走势。从2015年的暴发到2016年开始回落,一直到近两年的停滞状态,除了因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低迷的影响以外,与股权众筹本身一些关键问题没有解决也有很大的关系。就目前来说,虽然股权众筹从诞生之日起就被业内外一些学者和从业者看作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并视为第五板。最显著的表现是,2015年上半年,时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的姚余栋率先提出股权众筹“五四三二一”方案。其中的“五”所指的就是把股权众筹定义为新五板。即在主板市场、创业板、中小板、四板之下,股权众筹应成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底层。

但实际上股权众筹的规则仍旧模糊,究竟是平台各自为政的场外交易模式还是在统一的交易所交易仍无定论,也没有开展对应的试点工作。因此目前,股权众筹并没有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甚至更高层级的资本市场相打通。受限于不同板块之间的交易规则,通过向四板、新三板转板的方式退出目前基本不现实。因此股权众筹的股权要想退出目前仅仅只有回购和股权转让等非常有限的方式。而同时,由于股权众筹和股权众筹平台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平台开展股权转让活动被视作违规操作,在现行法律规制下,股权转让操作性极低,还极易违背《公司法》等法律规定。且回购的方式在现实操作中又给投资者带来风险。因为如果项目发展出现问题,项目方往往因为或者自称没有资金而无法完成回购的承诺。而项目发展顺利,由于委托代理行为存在的既有风险又容易导致融资方通过经营数据造假、财务造假等手段,甚至是凭借其对项目实际控制的强势地位、低价回购投资者股权,同样给投资者造成风险甚至是一定损失。

因此,除了融资和红利之外,股权众筹必须真正实现交易,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和价值并且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股权众筹必须控制风险,因此小额、大众是股权众筹的特征和形式。而要实现小额、大众,就必须是公开发行,同时需要增加股权的流动性。这就要求股权众筹需要建立交易所,并且真正与资本市场其他层级打通。

科创板的诞生,给股权众筹打通资本市场其他层级的可能性,由此为股权众筹退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机会。(www.xing528.com)

一是股权众筹与科创板两者的服务对象和价值目标存在高度的一致性。

科创板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而股权众筹被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孪生姊妹,服务对象是对创新创业有着重要价值的小微初创企业。其中,高科技和战略新兴产业又是重要组成部分。从历年来股权众筹项目的行业分布情况来看,科技类项目占有较大比例,这一现象是市场选择的结果。科技类企业选择股权众筹模式融资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一是科技类企业多为轻资产的运作模式,与以“小额”为特征的股权众筹有天然的亲近性,股权众筹小额分散投资的方式,能够满足初创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科技型企业目前数量众多,由于缺少抵押和营收,大多难以通过传统渠道获得融资,而被VC、PE看上的企业却又凤毛麟角。股权众筹的出现拓宽了这类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了科技类初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因此,股权众筹与科创板的服务对象和价值目标存在高度的一致性。

同时,股权众筹对接科创板的可操作性强于对接四板、新三板。股权众筹属于公募性质证券发行活动,募资企业属于公众公司范畴。而区域股交中心代表的四板和新三板仍属于场外交易,在证券发行的方式、面向对象、融资规模、投资金额等方式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转板将存在非常多的法律和操作障碍,而对接科创板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上述问题。

股权众筹对接科创板除了解决股权众筹的流动性问题之外,对于科创板本身也有积极作用。通过股权众筹开展融资的科技类企业,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如果能够符合科创板高新科技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的性质认定,并达到科创板上市条件,则可以从股权众筹转板科创板。这意味着,股权众筹将成为科创板的预科,为科创板提供优质企业池。股权众筹中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企业可以在股权众筹系统内推IPO,在股权众筹过程中完成的定期信息披露、财务审计等工作也将为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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