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众筹开始衰退,但是公益众筹和互助保险却一枝独秀,但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诈捐”“资金使用不当”及“公益主体不当”等多个问题。公益由来已久,但公益众筹却是近年来的新事物,公益众筹的平台、渠道、发起人资格、监管主体和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尚无完善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目前出台相关政策的主要是民政部。
2016年8月20日,民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29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进行了评审。各参评平台在答辩中分别作出了“不代为接受慈善捐赠财产”等承诺及陈述。22日,民政部对入围的13家评审名单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了公示,分别是:腾讯公益、淘宝网、蚂蚁金服公益平台、新浪微博(微公益)、轻松筹、中国慈善信息平台、京东公益、基金会中心网、百度慈善捐助平台、公益宝、新华公益服务平台、联劝网、广州市慈善会慈善信息平台。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没有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得在网上公开募捐。《慈善法》将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指定权授予民政部。民政部已于8月22日公示了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结果,轻松筹等以捐助众筹平台身份入围13家平台名单之列。说明捐助型众筹明确了主管部门,模式已经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和价值肯定。捐助型众筹在各个众筹类型中突出重围,率先被认可,同时也率先走出众筹监管空白困境。(www.xing528.com)
2017年7月21日,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明确网络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募捐,其信息的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信息平台对个人求助应加强信息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2016年12月26日,原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指出,网络互助计划公开向社会公众进行“投入少量资金即可获得高额保障”的误导宣传,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保监会发布通知,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专项整治,要求各平台要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首页向公众声明“互助计划不是保险”“加入互助计划是单向的捐赠或捐助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不得使用任何保险术语,不得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挂钩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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