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众筹(crowdfunding)是大量的人共同筹集资金用于某项活动。维基百科的定义是一种广义的众筹概念,它没有区分筹资的方式,将只要是共同筹资用于某项活动的行为都称之为众筹。按这个定义,从我国古代筹资建庙宇到现在民间筹资办厂、筹资买房,都是众筹。虽然它与众筹两字的本义一致,但却很容易与传统的集资甚至非法集资行为混为一谈。
狭义的众筹是指融资者直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移动端App等,面向投资者以实物、股权、物权、精神作为回报的形式寻求融资,投资者以较小的额度提供资金支持的商业或公益的模式。其中包括四重含义:
(1)融资是通过互联网PC端或移动端平台完成的。全球认可的最早期的众筹是2001年在美国上线的艺术众筹网ArtistShare,随后引起广泛关注的是2008年上线的IndieGoGo和2009年上线的Kickstarter。也就是说,众筹被认为是随着互联网的应用而产生的创新模式,而非之前的“凑份子”式众筹。
(2)众筹的形式多样。根据实物、股权、物权、精神的回报模式,划分为权益众筹(产品众筹)、股权众筹、物权众筹和公益众筹。还有一种众筹模式是债权众筹(即网络借贷P2P),但现在行业一般不将债权众筹划归众筹,债权众筹已成为独立的形式及行业。权益众筹是指给予投资人以产品回报,如京东众筹和淘宝众筹,投资人在产品即将销售之前,以较低的价格众筹,产品上市后,投资人获得产品;股权众筹是投资人投资回报是股权,一般所投资的项目上市、被收购等情况下,通过退出获得收益;物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共同筹资购买房产、车等有形物品,物品销售后,投资人获得回报;而公益众筹是投资人不需要任何回报的一种公益行为,如腾讯乐捐。
现在众筹延伸出更多的混合模式,如公益与产品的结合、股权与债权的结合、物权与融资租赁的结合等。其形式还在不断衍化。(www.xing528.com)
(3)众筹面向大众投资者是有要求的,众筹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的,与非法集资要严格区分。众筹这一新生事物在实践中,会遇到与既有法律相冲突之处。在美国,众筹中的股权众筹在两个方面与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发生了冲突,一是面向大规模的非合格投资者融资;另一面所谓的公开劝导。为了给股权型众筹开辟道路,2012年美国国会批准了《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简称“JOBS法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股权众筹的地位。2015年10月2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投票通过“JOBS法案”第三章,其中重要的条款有:①股权集资扩展到可以面向非认证合格投资者。②创业公司和小企业每年可以通过股权众筹的模式私募集资不超过100万美元。③个体投资者如果年收入小于10万美元,每年可以参与投资的额度为2 000美元或其年收入的5%的两者之中的大数。个体投资者如果年收入大于10万美元,每年可以参与投资额度为其年收入的10%或者个人净资产的10%,收入较高者可以将上限提高到10%;此外,个人投资者每年的最高股权众筹投资额为10万美元。该政策从最高融资额、投资人的最高投资额、发行人信息披露、众筹融资中介的职责和投资者保护等给出了众筹需要遵守的法律准则。
我国也对众筹在法规方面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如对于众筹中涉及股权的项目,按目前中国证监会的管理办法,单个项目的投资人数不能超过200人,即非广大投资者,而是有限的投资者;在投资者资格认定上,有些众筹平台也给出了自己的特定要求,如年收入不得低于30万元等。监管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希望给出合格投资者的标准。
(4)众筹是大众小额投资行为。行业的理解是,众筹是普通人的小额投资行为,通过大众共同的小额投资,以减少投资风险。但投资者会以较小的额度提供资金支持。美国JOBS法案第三章给出了投资额占投资人年收入的比例,但在我国,由于投资人收入难以判断等原因,尚无相关法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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