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注意力分配的主要原因及信访制度发展的愿景

注意力分配的主要原因及信访制度发展的愿景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注意力分配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氛围的变化,包括大众关注、学者讨论和媒体报道。群众路线作为信访制度完善的动力,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与政治动员一样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法治进程的推进与最高决策层的重视,群众路线再次成为重要动力之一。“内嵌于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信访法治化”是信访制度发展的愿景。信访制度具有化解纠纷、行政监督与信息汇集的功能,同时信访制度与现代法治秩序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注意力分配的主要原因及信访制度发展的愿景

制度存在的原因与制度变迁的动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考虑的因素是更加宏观、时间更加久远的制度基础,后者考虑的因素则是在短时期内或者某一阶段的发展动力,前者决定着后者,后者在一定程度上逐渐改变着前者。对于信访制度来说,中国传统的“清官文化”“无讼文化”、中国基本政治制度权力架构、信访制度的功能等都可以看作是信访制度存在的原因或土壤,信访制度完善的动力主要有政治动员、权利意识、法治思维、治理思维、群众路线和政府注意力的分配。注意力分配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氛围的变化,包括大众关注、学者讨论和媒体报道。

信访制度的完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六大动力在每一个阶段的重要性也有所不同。政治动员既是信访制度的阶段性特征,也是信访制度完善的动力,国家将信访制度与各种政治运动紧密结合,为巩固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如今,政治动员的色彩几乎不存在了。权利意识与法治思维不仅是指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也指政府依法执政的意识加强,在改革开放后成为主要动力。从政府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角度看,1978年宪法恢复了1954年宪法规定的一些重要权利和自由,并对权利的实现规定了保障条款;1982年宪法则进一步建立了符合中国实际的权利体系及其保障体系,增加了基本权利的内容,并将其置于总纲之后,突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宪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2004年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写进宪法。从公民依法维权的角度,不论是学者提出的“依法抗争”还是“以法抗争”都是权利意识发展的结果。权利意识不仅是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动力,也影响着社会其他方方面面,今后还将继续影响信访制度的完善。

图1 历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信访”的次数

图2 《人民日报》信访主题文章历年占比

图3 研究主题为“信访”的知网指数

结合表1可知,权利意识和法治思维是形成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关键。群众路线作为信访制度完善的动力,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与政治动员一样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法治进程的推进与最高决策层的重视,群众路线再次成为重要动力之一。注意力是解释信访制度完善的客观动力,从图1[44]和图2可以看出,1978年至1979年属于拨乱反正的过渡时期,国家和官方媒体对信访保持较高的关注,当时中央政府成立“信访工作小组”;1980年至《信访条例》颁布期间对信访的关注较平稳,源于此时期国家的工作重心在经济发展;1994年,在《信访条例》颁布前,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信访,关于信访的学术文章开始增加,如图3所示;2005年《信访条例》的修订再次吸引了全社会的关注,通过三个图表显示,不论是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官方媒体《人民日报》,还是学术界和媒体界都对信访制度的发展给予了较高关注,有力地推动了2005年《信访条例》修订的政策图景与政策场域的形成;2005年《信访条例》修订后,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人民日报》的关注趋于平稳,而学术界和媒体则对《信访条例》修订做了研究和跟踪报道,2014年前后逐渐平稳。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角度看,我国属于“强国家弱社会”的模式,国家对社会有很强的控制力,同时也占用了政府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矛盾也逐渐凸显,而基于有限理性与注意力稀缺,政府往往疲于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信访制度的完善和政府注意力的转移有密切的联系,社会突发事件或某种舆论氛围将影响政府的注意力并与权利意识、法治思维、治理思维一同主导信访制度的完善。

信访是我国独特的制度设计,集中反映了国家治理中的难题与困境,是一种体制内的、自下而上的负反馈机制,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党和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的兜底机制。“内嵌于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信访法治化”是信访制度发展的愿景。信访以及围绕信访的一系列现象都是典型的中国式问题,信访的制度基础、功能、弊端都深深根植于传统政治文化和现行行政体制,信访法治化嵌入在我国整个法治化进程中,其困境不是信访制度自身能够超越的。信访制度具有化解纠纷、行政监督与信息汇集的功能,同时信访制度与现代法治秩序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信访制度完善的核心命题和最终归宿是信访法治化,而此进程始终没有中断,以法治化目标为导向,同时回归我国治理现实,是信访制度发展的必由之路。

[1]刘振宇,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量化分析专业2016级博士研究生(100088)。

[2]参见刁杰成编:《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1~4页。

[3]参见吴超:《新中国六十年信访制度的历史考察》,载《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11期,第46~53页。

[4]参见李宏勃:《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信访》,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6页。

[5]参见林喆主著:《公民基本人权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2~189页。

[6]参见应星:《新中国信访制度的历史演变》,载《山东人大工作》2004年第1期,第62页。

[7]参见冯仕政:《国家政权建设与新中国信访制度的形成及演变》,载《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4期,第25~47页。

[8]参见张宗林主编:《中国信访史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117~142页。

[9]参见唐皇凤:《回归政治缓冲:当代中国信访制度功能变迁的理性审视》,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第573~579页。

[10]参见丁丁:《我国政府信访制度的功能变迁研究》,载《当代社科视野》2012年第10期,第7~11页。

[11]参见冯仕政:《国家政权建设与新中国信访制度的形成及演变》,载《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4期,第25~47页。

[12]参见刘刚:《信访制度的历史演进:一个功能论的视角》,载《宁夏党校学报》2011年第3期,第40~43页。

[13]参见陈柏峰:《信访制度的功能及其法治化改革》,载《中外法学》2016年第5期,第1187~1205页。

[14]参见田先红:《群众路线与我国信访制度的形成及演进》,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第78~87页。

[15]参见刁杰成编:《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32页。

[16]参见中国信访学会编:《信访学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17]参见《各地各级人民政府应更加重视人民来信来访》,载《人民日报》1953年1月19日,第1版。

[18]参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大胆揭发官僚主义罪恶》,载《人民日报》1953年1月19日,第1版。

[19]参见《压制批评的人是人民的死敌》,载《人民日报》1953年1月23日,第1版。(www.xing528.com)

[20]参见《把处理人民来信工作向前推进一步》,载《人民日报》1953年11月2日,第1版。

[21]参见《结合整风运动,加强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载《人民日报》1957年6月3日,第1版。

[22]参见《接待来访处理来信不忘阶级斗争》,载《人民日报》1968年6月20日,第1版。

[23]参见刁杰成编:《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230页。

[24]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通过。

[25]参见中国信访学会编:《信访学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

[26]参见《熊一福的死说明了什么》,载《人民日报》1979年8月25日,第3版。

[27]参见《抓紧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载《人民日报》1979年1月27日,第2版。

[28]参见《正确对待上访问题》,载《人民日版》1979年10月22日,第1版。

[29]参见刁杰成编:《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233页。

[30]参见《正确对待上访问题》,载《人民日版》1979年10月22日,第1版。

[31]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厅字 〔1989〕41号),1989年11月19日通过。

[32]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0年3月12日通过。

[33]参见刁杰成编:《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282页。

[34]参见顾瑞珍、俞俭:《法制化、规范化是信访的必由之路》,载《人民日报》2005年8月3日,第4版。

[35]参见《〈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取得明显成效》,载《人民日报》2006年4月29日,第5版。

[36]参见李宏勃:《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信访》,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2页。

[37]参见赵凌:《国内首份信访报告获高层重视 信访实行50多年走到关口》,载《乡镇论坛》2004年第24期,第43页。

[38]参见赵凌:《国内首份信访报告获高层重视 信访实行50多年走到关口》,载《乡镇论坛》2004年第24期,第43页。

[39]参见张红、王世柱:《社会治理转型与信访法治化改革》,载《法学》2016年第9期,第34~42页。

[40]参见陈慧荣、李志超:《信访协同制度化与国家社会治理能力》,载《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第10期,第51~55页。

[41]参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7页。

[42]参见苑秀丽:《习近平对毛泽东群众路线的继承与创新》,载《理论视野》2016年1期,第26~29页。

[43]参见钱周伟:《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的主体框架——从“治理什么”到“实现怎样的治理”》,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4期,第1~8页。

[44]图1、图2、图3的数据分别来自“http://www.gov.cn”“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知网指数”。为了避开缺失数据、便于进行比较分析,统计时间从1978年前后开始。其中图1数据统计到2019年,为了保持年度数据的整全性,图2、图3统计到2018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