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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产业行业自治的可能性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定法律规范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人工智能企业自觉主动地保护个人信息权利。以行业规则和竞争机制可以倒逼人工智能企业树立起保护个人信息权利的理念,形成规范意识并嵌入具体行动中。目前,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使用问题的行业自律规范不多,即便是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组织2019年6月发布的《人工智能行业自律公约》,也未涉及个人信息使用问题。[19]这与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尚在起步阶段、行业组织不成熟及相关法律制度还未出台有关。

人工智能产业行业自治的可能性

现代社会中,行业协会的飞速发展使得行业内的自律规范成为社会治理手段的有效补充,尤其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后,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无疑是今后国家提升经济社会治理能力的重点。相较于法律治理和政府管控,行业自律规范的优势在于:

第一,行业自律规范更具专业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人工智能集聚计算机科学统计学、数据开发、神经生理学信息论等知识,包罗万象,专业性强,有赖于行业人士的解读、分析个人信息技术手段,给出准确、有效和可操作的规范建议。同时人工智能与经济、科技发展程度有关,具有阶段性和地域性,由各地行业针对不同时期、特定区域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制定相应的个人信息使用规范,可以避免法律的滞后性和统一适用的僵硬性问题。第二,行业自律规范制定程序简便、弹性大,而法律的制定具有严格的提请、审议、表决、公告程序和时限规定,因此,由行业协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自律性管理可以“消除认证带来的官僚拖延,更有利于技术创新”[18]。第三,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更具长效性,符合保护个人信息权利的长远目标。制定法律规范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人工智能企业自觉主动地保护个人信息权利。以行业规则和竞争机制可以倒逼人工智能企业树立起保护个人信息权利的理念,形成规范意识并嵌入具体行动中。突出行业自律规范作用恰是贯彻市场自治为主、国家适度干预为辅原则的理想状态,即以法律为基本框架指引,以行业自律为具体行动指南。在行业充分自律的前提下,国家只需扮演监督者的角色,监控和防范行业内的联合垄断与集体式的侵犯个人信息权利行为的出现。(www.xing528.com)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使用问题的行业自律规范不多,即便是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组织2019年6月发布的《人工智能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也未涉及个人信息使用问题。[19]这与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尚在起步阶段、行业组织不成熟及相关法律制度还未出台有关。为此,现阶段可以采取的方式有:①以通知性、意见性文件出台,鼓励各地区人工智能企业自发组建相关的行业组织,将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纳入行业组织的职责范畴;②以全国性人工智能行业组织或建构较为成熟的区域性行业组织为试点,就个人信息使用制定自律规范,形式不限于公约、行动指南、行动倡议等,以此作为推广借鉴的依据。未来,在制定了人工智能法律规范或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后,可以借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第四章第五部分的做法,对政府监管机构和行业组织制定个人信息使用规范进行权力分配,赋权于行业组织,并允许政府监管机构委托行业组织参与个人信息使用的规范管理工作。同时在政府和行业组织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治理时,要理顺政府与行业组织的关系,更要摆明政府作为守夜人的原则。一方面要建立起一般信息的行业自律规范备案机制和敏感信息行业自律规范的审批机制,确保行业自律规范不偏于合法的轨道;另一方面,行业自律规范的制定过程要落实公众参与原则,在论证表决前,要向参与的公众释明制定的缘由和操作原理,由人工智能开发企业或者运营企业(也即个人信息使用者),释明个人信息权利在特定人工智能技术行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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