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的概念
在研究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目标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这一问题。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是文化产业所特有的支撑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智能体系。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实质就是对这种内在智能体系的培育,主要以文化企业战略能力的培育和创新能力的培育为主导。
从培育过程而言,核心竞争力培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产业没有核心竞争力到建立核心竞争力的从无到有的过程;二是对产业已经具备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或强化的从有到强的过程。无论是核心竞争力从无到有的定位,还是从有到强的完善,都不能一蹴而就地确定定位方向和培养航线,而是需要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这两个方面要达到在动态演进中的协调平衡,需要从系统层面对其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并不能截然分开。
从培育对象而言,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培育对象为产业组织内文化企业的营运能力。基于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市场绩效范式”的分析框架,企业行为不能自发地产生产业绩效,若要转化为产业绩效,需要产业政策的介入来调整和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产业政策通过对核心竞争力形成所需要的资源基础和市场机制进行优化完善,在利益机制的导向下驱动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向推动产业绩效的方向演进,即通过外部力量催化产业内生力量的迸发,从而弥补市场机制作用的迂回、曲折和缓慢。
从培育主体而言,产业内在智能体系是一个多样性极强、非平衡的、复杂的产业经济系统,其自身的持续创新能力的培育需要通过以中央及各级政府为外部主体的宏观层面,如构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构建完整的资本结构、完善产业政策等,以及以企业为内部主体的微观层面,如企业文化创新、人才创新、制度创新等,共同协作培育。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以获得持久的产业竞争力为根本目标,通过宏观层面的外部力量与微观层面的内生力量的协调作用,共同推动产业内部智能体系不断修正产业演进路径的动态过程。
图7-11 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概念模型
(二)西安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的目标系统
根据西安市文化产业所具有的资源、区位、基础、机遇、市场、科研能力的比较优势,总体而言,西安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是以周、秦、汉、唐历史资源为文化产业的核心依托,深入挖掘历史资源的现代价值,并通过创意的转化、产业化的运作手段将其扩散并根植于文化产业的核心层、相关层与外围层,实现历史资源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增值以及西安市文化产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利用文化产业的渗透性与辐射性带动其他产业的全面复兴,从而实现西安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具体而言,西安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目标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时间进度目标;二是空间布局的形成;三是上下游企业的如何分工协作,即产业结构完善;四是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过程的保障是什么,即产业政策的完善。
1.时间进度目标
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并不是说其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产业生命周期的更迭不断形成、确立、衰退直至消亡的动态演化,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和规律性。因而,通过规划文化产业发展的时间进度目标以把握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演化脉络是产业生命周期规律性所决定的必然举措。具体而言,从时间维度上,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实质就是推动文化产业快速达到扩张阶段并延长其在扩张阶段的时间长度的过程。
西安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进度安排首先要明确两件事情,第一,西安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处在哪个发展阶段;第二,西安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所需要的时间,即培育的时间跨度。通过前文的实证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在2006—2012年七年的发展中,西安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高并成为驱动综合竞争力提升的主要内生力量。随着西安市文化产业向扩张期的迈进,西安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形成与完善,并呈现出向以周秦汉唐历史文化资源为核心的区域文化产业品牌构建的航向行进,确立了以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为依托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多元化样态的文化产业,其中以文化休闲旅游业、出版发行业、广播影视业、文化会展业、文化创意业、文化艺术服务业等文化行业的带头发展及辐射效应为重点。就整体而言,西安市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市场活力,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区域品牌影响力的历史资源优势型文化产业,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西安市文化产业起步晚、外部经济环境落后、政府与市场边界模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不明晰等原因,西安市文化产业与我国经济强市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尚处于“大文化小产业”的格局。
在确定西安市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所处的发展阶段后,就需要确定其培育所需要的时间跨度,并且细化在此时间跨度内分阶段做的主要工作。我国国民经济计划以五年为单位进行规划,西安市“十二五”规划中强调,2010—2015年间要着重调整文化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并规划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在此基础上,列出每年应该达到的工作目标,即把核心竞争力培育的最终目标分解到各年度工作目标中,至此,核心竞争力培育的时间目标安排完成。(www.xing528.com)
2.产业空间布局目标
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是指在一个区域内通过对文化产业内部各部门的地区性分布与配置,以达到各部门资源在静态和动态上的平衡与最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是政策决定的结果,同时也是区域资源禀赋以及以往经济发展道路及制度选择的结果。它以社会效益为本位,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组织、结构等目标,规划产业部门及资源之间的集聚度与分散度,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的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在文化部印发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指引下,西安市制定地方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将调整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制定为“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3.产业结构优化目标
文化产业结构是指文化再生产过程中文化产业间的相互联系和比例关系,具体而言,就是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宏观产业结构中的比例关系,以及文化产业内部细分的专业产品生产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1]文化产业结构与文化产业空间布局多层次交织共生,共同构成了文化产业的立体布局系统,构成了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环境,系统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资源在文化产业配置中的效率状况。
西安市文化产业由于产业基础薄弱、起步较晚、有效供给不足等原因,西安市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虽然一路上扬,但是其在宏观产业结构中的比例仍旧偏低,以自然资源、能源等投入为驱动的传统工业仍旧占据西安经济发展的脊梁地位。西安统计年鉴等各方面数据显示,2006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跃上5%的台阶,经过七年的发展,2012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量为79.74亿元,对全市经济贡献率为15.7%,文化产业增速高出GDP增速18.5个百分点,高出第三产业18.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逐步提升为西安市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从文化产业内部结构来看,西安市文化产业内部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仍旧占据主导地位。经过2006—2012年七年的发展,不平衡现状逐渐趋于合理,西安市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实现的增加值之比由2006年的45.2∶26.4∶28.4,逐步调整为2011年的40.1∶35.1∶24.8。以网络文化、旅游文化、娱乐文化、广告和会展文化服务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06—2012年,西安新兴文化产业所占比重已由26.4%提高到35.1%。
为了把分散的文化资源更有效地转化为文化生产力,根据西安市文化产业结构现状,西安市政府相关文件显示西安将在政府力量的推动下继续巩固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增加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较大幅度地提高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时优化产业内部结构。在市委宣传部与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会共同举办的“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研讨会”上,确立了以六大行业、七大板块为重点发展对象的结构格局。其中,六大行业是指广播影视业、文化娱乐业、新闻出版业、文化旅游业、文物及文化保护业、广告业;七大板块是指以唐文化、影视产业及会展为主体的曲江新区板块,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竞争力的高新区板块,以印刷出版、包装为龙头的经开区板块,以广运潭、丝路国际区等生态、旅游、文化资源为亮点的浐灞板块,以秦、唐及仰韶文化为旅游内涵的临潼区板块及西安城墙景区文化产业板块,等等。按照这一整体规划,在未来5—10年间,西安市通过建立文化产业结构的内在机制,增加产业内部的关联度,促进文化产业集群的产生和发展,着力打造产业聚集带、聚集区以发挥集群的协同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实现文化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度化。
4.产业政策体系完善目标
文化产业政策体系的构建,其实质是政府对文化产业活动的一种干预,即政府通过对战略新兴产业推行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和产业内的配置,扶持和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对于文化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西部地区,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作为外部力量能够弥补市场作用的迂回缓慢,促进产业内生力量的释放以培育区域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对核心竞争力形成所需要的时间进度目标、空间布局目标以及产业结构目标起到直接的推动与催化作用。
核心竞争力培育的目标体系与西安文化产业现状决定了西安当前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系统应该由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以及产业发展政策这三大子系统构成。结构政策就是通过干预资源的增量与存量配置,促进有效供给的形成,从而改善产业结构效益,其实质就是政府明确规划产业结构演进的目标和具体路径的行为,结构政策制定的目标导向包括:产业机构高级化的目标、前瞻性地选择主导产业和安排产业发展序列、对产业的保护、扶持与限制目标以及衰退性产业调整和援助目标。产业组织政策通过产业秩序的制定,用以调整政府与产业、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规模经济,促进有效竞争。产业组织政策的目标是反垄断和抑制过度竞争。产业发展政策是以产业发展为核心,旨在实现一定的产业发展目标,通过多种手段所指定的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总称,具有综合性、多样性和规范约束性的特征,具体包括:产业技术政策、布局政策以及支撑起发展的杠杆性政策。文化产业政策体系系统的三大子系统的制定与作用并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催化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产业结构政策是产业政策体系的核心,构建了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所需要的资源配置基础,产业组织政策是产业秩序稳定的保障,而产业发展政策作为具体的政策措施是市场主体行为的直接依据。三大政策体系的完善共同构成了催化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的外部力量。
由于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动态发展性,因而时间进度目标、产业布局形成目标、产业结构优化目标以及产业政策体系完善目标通过继续细分为子目标系统和要素,在保持循环与动态更新的过程中,不断加强核心竞争力培育目标系统的合理性与前瞻性(如图7-12所示)。
图7-12 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规划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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