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概念
(1)公司定义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依法成立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股东以其全部认缴的出资额或所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并享有权益;公司则以其名下的全部财产进行运营,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独立的责任。投资者成立或参与成立公司的目的是通过公司从事某种产品的生产,或提供某种服务,以实现与社会的劳动交换,从中获取收益,实现盈利,并使利益最大化。
(2)公司特点
公司制是在社会大生产的基础上产生的。经几百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成为企业的主要形式。公司制之所以得到社会的普遍采纳,是因为它具有自身的特点,而这些特点是其他企业制度所不具备的。
第一,公司制的最大特点是在个人资本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联合的方式形成较大资本,使单个资本无法做成的事成为可能,并且可以借助于充裕的资本采用新技术、新设备、雇佣高级人才,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营管理水平,从而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第二,公司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公司的所有股东只以自己所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因而在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时,股东可以以自己投资以外的财产维持正常的生活。这与无限责任制下股东的责任不同,在无限责任公司制下公司破产时,股东须以自己家庭的所有财产承担责任。
第三,公司制资本的可流动性。公司凭股东认缴的股本即资本进行运作,因此,自然人或法人投资某公司以后,不能退股。但在需要时,投资者可将自己的股本在公司内外转让给他人,将资本转变为现金。这种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在上市股份公司里除少数例外,可以通过股市自由转让。
2)公司形式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我国主要有两种公司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www.xing528.com)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0~50名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股东凭股份参与公司管理与分红。公司章程修改、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决议,需经有表决权的2/3以上股东表决通过。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的重大战略等,对股东负责;董事会可以聘任或解聘经理,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有两种独特形式:
一是国有公司,是指由国家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公司不设股东会,而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或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职工代表参与)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是一人公司,是指由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的公司。一般公司都是以公司资本主体的多元构成为特征,一人公司不具备这个特点,但可以从公司为社会服务即服务的社会性来理解公司的含义。一人公司也不设立股东会。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并须在注册时一次缴清,而一般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据国家有关法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也称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并分享权益;公司以其全部资本为限,承担债权、债务的企业法人。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并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和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中可以有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上市公司必须设独立董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有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人为2~200人,其中有半数人在中国境内必须有住所,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发起设立时,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募集发起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股份公司可以申请上市。上市公司股票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其条件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3 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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