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的动力
前面介绍了展览的各个要素,在分离的情况下,这些要素是独立的,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制约关系。它们只是可能的要素,不是现实的要素。各要素必须相互结合,才能成为现实的要素。
事实上,各展览要素存在相互合作、相互结合的冲动。社会管理者希望通过展览,对公民进行宣传教育;生产者希望通过展览,销售自己的商品;经销商希望通过展览采购自己需要的商品;展馆希望出租自己的展馆,从中获取收入;展览公司希望通过展览活动,为社会服务,创造收入。正是各要素自身的社会目标或经济考量使他们走到了一起。
2)合作的平台
各要素要合作,必须借助于一定的平台,这个平台就是展览项目。各要素可以以项目为核心,结合在一起。各要素在结合之前,对展览项目都有一定的考察或研究,看这个项目是不是有价值,如果认为没有价值,相互之间就难以结合。各要素希望通过这个平台结合,实现各自的价值或目标。
项目价值是由许多因素构成的,并且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最关键的是项目实现社会目标与社会需要相契合的程度——契合得越紧密,项目价值越大,就越能将各要素结合在一起,否则相反。项目价值方面的详细内容,参见下节4.3.3相关介绍。(www.xing528.com)
3)合作中的问题与处理
各要素在合作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是相互关系的处理。等价交换原则是处理各要素合作关系的润滑剂,要尽可能使各方面的收入或支出与其付出或得益大体相当。如展位租金的制定必须反映展览的价值等。由于有些要素如协办单位,其贡献并不一定取价值形态,这就需要对其贡献进行客观的评估,然后给予其相应的回报。
4)合作中的关键方
虽然展览的要素较多,但在要素结合中各要素的地位是不同的。其中最关键的一方是展览的主办方、承办方,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展览公司。展览的策划、展览的价值、展览的营销、对各有关要素利益关系的处理等,都与展览的主承办方有很大关系。展览主承办方在展览项目各要素结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必须承担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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