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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法院改革成效正面向好:归集数据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些省、直辖市的试点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成效明显,行政诉讼案件长期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制约公正司法和效率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中院受理上诉案件以及被告为兰州市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试点法院改革成效正面向好:归集数据

设立跨行政区划司法机构的最基本的意蕴和最初的动因,即为司法的“去地方化”,有效克服诉讼的“主客场”现象。众所周知的原由,显而易见,不再赘述。相关资料显示:大凡尝试跨行政区划改革的法院,在司法公正、效果和效率方面均因制度化设计而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司法业绩。一些省、直辖市的试点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成效明显,行政诉讼案件长期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制约公正司法和效率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3]2015年6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L铁路运输法院成为首批在省、自治区层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9 个试点法院之一。在原有管辖的基础上,自2015年12月1日起集中管辖兰州白银、定西三市21个县(区)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院受理上诉案件以及被告为兰州市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截至2017年1月31日,试点改革一年两个月时间,L铁路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250 件,相当于过去5 年两级法院收案数量的总和,审结1065 件,结案率85.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从案件数量大幅激增的情况来看,新的管辖制度正在释放出体制革新的潜能,当事人“告状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行政诉讼领域积淀已久的难点和结症基本消除。当事人出于对跨行政区划管辖法院的信任,以前不敢告、不愿告的案件也起诉到了试点法院,依法维权渠道更加畅通。

在新的管辖框架下,为了确保社会公众的法律救济权利,从立案到审理等诸多个环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当场立案率达96%。从试点的情况来看,老百姓敢告、敢诉,法官敢审、敢判,行政诉讼中的“三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从“民告官、不怕难”,到“民告官、可胜诉”,民不敢告官的历史已大为改观。[4]相关数据和指标证实: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改善了司法环境,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多领域、深层次的促进效用。结合广州、西安、南京、徐州、太原等多家跨行政区划改革试点法院的相关报道、座谈会资料、新闻发布会及业界专家论证的文面解读来看,其用语多以:司法权“去地方化”,司法公正与效率,行政机关败诉率以及负责人出庭率,精简、专业、扁平,在“跨”字上做文章、“特”字上下功夫等词句记述场景和事实片段,司法实践与改革成效正面向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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