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在政工部门工作多年的干警,深感教育活动年年搞,年年都是老样子的工作现状一直没有较大改观。在历年进行的各项教育活动中,院党组都能够认真研究部署,成立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出工作方案及各阶段推进计划,严格按照教育活动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但总感到效果不明显,从学习形式上来看,不是读报纸就是念文件、学讲话;从学习效果上来看,体现在干警上交的一些心得体会或剖析材料等个人材料中,均能按时上交完成任务。对于心得体会或剖析材料等此类的个人材料,多数干警都是从网上下载,有些干脆原文照搬,这种为学习而学习,为教育而教育的工作模式不仅起不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而且使有些干警产生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对此,笔者认为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精细化的程度,出现了问题,就事论事,往往方法简单,效果不佳。由于政工部门人手少,对于教育活动也只能做到按照上级和院党组的工作要求,制定出计划和安排,督促干警按时完成相关教育内容而已,至于教育学习的质量该由谁来把关的问题全凭干警的自觉,达不到预期的教育目的和效果。二是党支部作用发挥得不明显。我院是2015 年才从原党支部的组织结构框架下成立的党总支,各支部书记也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庭室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大多数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的基本流程、基本程序和基本工作方法还未达到熟练和运用自如的程度,对如何当好党支部书记,如何组织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如何严肃规范地组织“三会一课”,如何组织发展党员等党内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得不够好,使党组织对一些党员失去了吸引力。三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好。有的党员干警没能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对当事人冷、横、硬、推,伤害了群众感情。去年,我院就有3名同志被当事人投诉,虽然经组织审查没有违反办案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形,但对于铁路法院的声誉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薄,不注重个人修养,日常工作中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四是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原动力。客观上存在干警年龄偏大的因素,但从主观上来说对干警的所思所想掌握得不够全面,对干警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需求,对什么感兴趣了解得不够深入。如今年年初我院举办的迎新春文艺演出,全院干警自编自演的节目凝聚了干警辛勤努力的汗水,让人久久难以忘怀,这样的活动应该作为法院党建工作的新常态化和法院文化的主流,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同时,发现干警文艺特长,使他们成为活跃单位业余文化活动的骨干,发挥好带动作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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