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铁两级法院要借助甘肃党委的领导和协调组织作用,建立与兰州、定西、白银三市、21 县区政府之间的协调机制。第一,完善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兰铁两级法院应定期组织行政机关,针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以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使行政与司法实现良性互动。第二,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协调化解机制。兰铁两级法院应当与当地行政机关及时沟通,通过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规范,从源泉头上预防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尤其对于群体性和涉民生的行政争议,要最大限度地协调化解,通过司法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第三,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义务,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案件的协调解决,督促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第四,完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兰铁两级法院与当地行政机关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必要时,可采取联合或单独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第五,建立司法建议反馈机制。兰铁两级法院要加大司法建议的力度,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管理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改进或注意的共性事项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行政机关要认真对待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回复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对照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切实加以整改。
(本文荣获2016年度甘肃省法院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全省政法系统二等奖)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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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单位: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作者单位: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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